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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法律学者:8-31下优化无用

港大法律学者认为,就算加入优化建议,都无法令8·31框架下的普选方案,变得让市民有真正选择。不过,建制派或北京学者均称,现方案虽非最理想,但推行普选后仍可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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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在立法会上公布政改方案,泛民议员几乎全部离席抗议

泛民不满人大常委8·31框架下的政改方案,中间派人士提出不少在8·31框架下的优化建议,包括提名委员会公司票转个人票、“白票守尾门”,以及希望中央可承诺改善方案,但观乎中央官员早前南下与立法会议员见面时发放的信息,都反映这些改良建议不获接受。

宪法学者、港大法律学院教授戴大为(Michael Davis)认为,就普选提出“国际标准”的概念是让市民判断一个选举制度是否公平合理,他说,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5条,一个公平的选举制度可给予选民真正自由的选择。

戴大为逐一剖释中间派提出的优化建议,是否足以令8·31框架下的方案达到“国际标准”。提委会公司票转个人票被视为可增提委会的民主成分,但戴大为说,公司票转个人票都不代表提委会成员票值相等,举例说如果一名提委代表8万个选民,另一个只代表极少数选民,这不是一个公平的选举。他说,提委会要真正达到平等的选举,需重组整个架构及组成,同时删减和减少一些代表性不足的委员数目,以达到提委的票值相等。

港大法律学院副教授纪佩雅(Puja Kapai)说,公司票转个人票只可对入闸阶层造成影响,令入闸参选人更多元化。不过,由于出闸门槛维持过半数,即使转个人票,都难保证出闸候选人可多元化。至于“白票守尾门”建议,戴大为认为给予选民否决权虽是好提议,但难以令市民有真正自由的选择。他解释,泛民主派很难取得过半数白票,重启整个选举程序。纪佩雅觉得要取得50%白票门槛太高,难反映市民意愿,建议降至40%。

中间温和派提出改良方案暂不获政府和中央官员正面回应。然而,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饶戈平早前表文章指,广泛代表性的提委会由社会各阶层、各界别代表组成,民意基础远超任何一个政党、政治派别或一定数量的“公民提名”,体现均衡参与、协商民主原则,有利于避免政党竞争提名造成的社会对立,有利于避免可能出现的宪制危机和民粹主义。饶又说,所有符合法定资格者都可平等地向提委会争取提名、获提委会同等考虑,没有不合理限制被选举权。

官方新华社及央视新闻报道称,香港主流民意支持依法普选行政长官,指从政商名人到基层民众,在政制发展关键时刻均发声,为顺利实现一人一票普选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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