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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港澳办官员批否决政改阻民主发展

香港立法会以28票反对, 8票赞成,否决政改方案,继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批评少数议员出于私利否决政改方案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言人,也批评少数议员顽固坚持与中央对抗的立场,阻挠行政长官普选法案通过,致使香港民主发展进程止步不前,充分暴露了他们为了一己私利,阻碍香港民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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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人大官员、港澳办官员在香港出席政制发展简介会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就立法会未能通过政改方案发表谈话,批评少数议员出于私利否决方案,阻碍香港民主发展进程,使香港错失实现行政长官普选的机遇,认为他们要承担历史责任。

发言人表示,法案被否决,意味着2017年第五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不能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而继续沿用由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办法。这结果背离香港社会主流民意,也是中央政府不愿看到的。

发言人指出,普选法案是特区政府在广泛咨询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的,符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并得到香港大多数市民的支持。但少数议员出于私利,否决普选法案,阻碍香港民主发展进程,使香港错失了实现行政长官普选的重要机遇,他们要为此承担历史责任。

发言人表示,完全认同并支持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就此发表的谈话,高度赞赏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长期以来为落实行政长官普选所做出的不懈努力。中央政府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继续坚定不移地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继续坚定不移地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循序渐进地发展民主并最终达至普选目标。

中央政府衷心希望香港社会各界在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增进团结, 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言人也强调,法案虽未能获立法会通过,但人大常委会决定所确定的普选制度,其方向和各项法律原则,必须在推动特首普选的进程中,继续贯彻执行;香港未来落实特首普选,仍必须以此作为宪制依据,法律效力不容置疑。

人大常委说,坚持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政策不动摇、坚持落实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不论遇到什么干扰阻碍,都会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坚定地推动香港民主制度向前发展。

人大常委又说,立法会少数议员顽固坚持与中央对抗的立场,置广大香港市民对普选的殷切期盼于不顾,诋毁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极力阻挠普选法案通过,致使香港民主发展进程止步不前,充分暴露了他们为了一己私利,阻碍香港民主发展,损害香港繁荣稳定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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