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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中储油掺水案离奇案情

2013年2月3日, 因“中储油”下级单位新海公司法人朱德伟跑路失联,中储粮盐城直属库向警方报案,同时新海公司法人朱德伟因涉嫌在储备油中参水被群众检举揭发。

然而,直至今日,大丰市公安局、大丰市检察院不但未对重大嫌疑人朱德伟以及涉事主管进行调查处理,反倒在2014年11月28日不出具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拘捕了早在2012年5月就被从巡查工作中调离了的职工张汉斌,以及另外一位早先离任的监察科科长李学富。

在2014年10月,大丰市检察院仅以“失职”为由对张汉斌进行了控诉,控诉的唯一依据是证人证言,然而张汉斌的工作日志记录完整清晰却未被采纳,日志目前已经失踪。

据张汉斌妻子和律师介绍:储油掺水事件中的直接责任人始终未被检举追究,而大丰市公安局此次在没有任何证据以及法律文书的情况下拘捕张汉斌,并对张汉斌进行了刑讯逼供!因为拒不认罪被秘密判决三年零四个月。其余涉案的两个人因为认罪态度较好只被判了缓刑。

对于这起重大贪腐案件中,大丰市公安局、大丰市检察院不对验人员、直接接触者,以及多名涉事主管干部进行追究,而是非法拘捕、刑讯离任职工,居然秘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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