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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审议 在国家考试中替考或入刑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6月24日在北京开幕, 会议其中一项议程是继续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来自人民网的消息称,草案拟规定,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处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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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学生在冲击高考

刑法修正案(九)二审稿提出,在刑法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此外,草案还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俗称“高考”)是中国大陆大学最重要的入学考试,每年都会爆出替考案件。2015年,大陆记者卧底替考组织,将在江西南昌一些高考点参加考试的“枪手”披露,协助警方破获该替考组织。

查询近年来媒体报道的高考替考案,涉及的地域包括江西、河南、山东、陕西、甘肃、安徽、等地。其中,2014年河南开封市杞县、通许县高考替考案涉案人员最多,最终查实违规违纪考生165人,其中替考1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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