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韩志然涉嫌严重违纪被免职。媒体披露,韩志然任职呼和浩特市委书记期间,被骗炸毁新建的公安大楼却未受追责,引发媒体关注。

韩志然被免全国政协常委职务
对韩志然未被追责而感到诧异。2005年,韩志然在主政呼和浩特期间,他乃至市领导班子都被假称“港商”、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木匠王细牛骗了。后者化名郑泽称要建“西北第一高楼”金鹰国际CBD,为给其让路,韩志然拍板炸掉了刚建成四年的市公安局11层指挥大楼。
据了解,呼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大楼于2000年底投入使用,主体建筑政府直接投资近8,000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6美元),再加上后期的装修费用,总投入过亿元。然而,就是这样的公安大楼说炸就炸了,难怪这媒体称为“西北第一爆”。
令人咂舌的是,拟议中的什么“CBD”,竟然是个圈钱的骗局。此事被媒体曝光后,当时舆论一片哗然:没想到一个木匠竟能骗得当地市领导团团转,甚至做出炸楼之类的离谱之事来。
更离谱是“炸楼”这样一起明显属于决策失误的施政行为,在彼时彼地却风轻云淡,未受到追责。时任呼市“一把手”的韩志然非但顺利过关,其后几年依然仕途坦荡,直到10年后倒在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的职位上。
文章追问:
“炸楼”风波性质如此恶劣,损失如此重大,且几年前就已遭媒体聚焦、社会痛斥,韩志然的仕途当时为何未受其影响?这是否涉嫌行政过失责任,甚至是渎职犯罪?
文章认为,在国有资产巨大浪费的情况下,对领导决策责任却追责不力,这凸显了“一把手”问责制的纰漏。韩志然的这种“旧账”不能轻易地既往不咎,它也应成为“一把手”问责制落实到位的倒逼。
据报道,从2015年6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已经开始正式实施。根据《规定》,重大决策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像韩志然这样的官员,责任也该无遗漏地追究。若这类制度机制早些施行,相关的损失也会减少很多。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