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客网

中国新制国安法专为牵制台湾独立派

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日表决通过了新的国家安全法。该安全法是中国时隔20后在新的国家安全形势下, 为保障国家安全发展,维护国家安全而制定的。但是,日本媒体则认为,中国制定该法主要是为了牵制台湾和香港方面的民主独立派。

文章配图

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日表决通过了新的“中国国家安全法”。该安全法包括了台湾和香港在内,赋予了守护国家主权和统一领土的义务。并在当天公布正式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强调称,这是为保护中国的核心利益及重大利益的安全法。

该安全法表示,决不容许侵犯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规定守护国家主权和领土是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所有中国国民的共同义务。对此,日本媒体认为,这是中国对2016年台湾下届总统选举中占优势的,具有独立志向的在野党-民进党和返还中国18年的香港民主派的牵制。

针对国际形势中国时隔20年制定了新国家安全法

事实上,郑淑娜解释了时隔20几年再制定新国家安全法的原因,是在于新的国家安全形势下,需要新的法律来保障国家安全发展,维护国家安全。

郑淑娜指出,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前提。维护国家安全是国家的头等大事,国家安全立法是国家安全的基本法律保障。在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就十分重视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中国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对维护国家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1993年到现在已过了20多年了,随着国家的发展,国家安全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和要求也发生了变化。

当前, 中国国家安全的形势日益严峻,面临着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非传统领域安全日益凸显。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党的十八大以来,为适应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党中央成立了国家安全委员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全面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需要制定一部应对国家安全各种威胁和风险,统领国家安全各领域工作的法律。

郑淑娜称,1993年制定的国家安全法,主要是规定国家安全机关的职权和以反间谍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已难以适应全面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的需要。为此,2014年11月1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相应废止了原有的国家安全法,为制定新的国家安全法创造了条件。

2014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委员长会议提出了国家安全法的议案。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制定一部立足全局、统领国家安全各领域的基础性、全局性、综合性法律,适应中国维护国家安全的新形势新要求,是十分必要的。这部法的制定以法律的形式确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地位和国家安全的领导体制,明确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任务,建立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制度,为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