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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改组会议提党政同责 李克强罕见缺席

北京时间7月1日, 中共最高领导人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简称深改组)第14次会议,会议首次提出环保不利将“党政同责”的概念,将党委纳入环保追责范围。同时,还提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将实行终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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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在北京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总理李克强缺席了此次深改组会议,而这也是身为深改组副组长的李克强首次缺席。2015年以来,深改组会议基本是以一个月召开一次的规律在进行。一般情况下,组长习近平,副组长李克强、刘云山、张高丽均会出席深改组会议。此前只曾有两次例外,大陆媒体《北京青年报》报道称,2014年9月29日的第五次会议,刘云山缺席;2014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次会议,张高丽缺席。

首提环保“党政同责”

据中国官媒新华社消息,此次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四个跟环境保护有关的文件中,其中两个与党政官员的责任有关。

会议指出,要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对问题突出的地方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据悉,这是中共首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提出“党政同责”的要求。

据悉, 目前大陆地方上如果发生了环境事故,一般会追究政府的责任,而因没有明确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规规定党委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职责,因此党委的环保责任被虚化,一旦出现环保事故,通常受处罚的往往是政府系统监管人员。因而目前从中央层面提“党政同责”,意味着党委和政府都需承担责任。

对此报道援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的分析称,这并不代表党委和政府承担一样的责任,因为两者担责的条件不同,后果也不同。“比如发生了重大的环境事故,可能省长、市长、县长责任重一点,书记轻一点。”

上述专家还解释称,政府与党委角色不同,责任也不同。政府的责任,主要在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委的决定;而党委的责任,主要在于研究、部署、督促、落实和支持。因此,如果实施过程出现重大问题,主要追究政府的责任;而如果在部署、督促等层面出现问题,需追究党委的责任。

环保不利终身追责

此次另一个与领导干部环保责任相关的文件是《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其中指出,将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肃追责。

对此,报道援引中国环保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的分析称,领导干部自然资产离任审计的概念与“廉政审计”的性质接近。“比如在官员上任时,有多少生态资源,水、森林、草地等,要做统计。离任时,要审计这些生态系统是否相对比较平衡,是否没有遭到大规模破坏,如果没有,那可以去别的地方别的岗位。”

上述官员还表示,追责方式有很多,可以谈话、诫勉、考评或给出处分包括党内处分,但最重要的是,这些问责的后果,需对干部的选拔任免起到影响。

据悉,从2006年开始,中共组织部门就开始完善对党政官员的考核体系,逐步增加了生态环保等各方面的综合指标,对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而言,如不想被追责,关键是要“守住环保的底线”,也就是“生态环境红线”,如不发生重大环境事故、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没有重大违规违法事件、环境质量未恶化至威胁到人民生活等。

生态政绩成紧箍咒

此前的5月5日, 中共官媒新华社全文转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中增加了官员政绩考核中生态指标的权重,并首次提出生态政绩将与官员仕途挂钩,官员任内生态严重破坏者将遭终身追责,不得转任重要职务或提拔使用,已经调离的也要问责。

早在2012年11月8日,中共十八大就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这是“美丽中国”首次作为执政理念提出。而十八大后,中共最高领导人习近平在多个场合亦曾60多次谈及生态文明,对此中共党媒曾评价称“这里面有很大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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