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道部运输局原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苏顺虎因受贿2,489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6美元)被判无期, 其中1300余万为其妻叶晓毛帮忙收取。北京时间7月6日,检方以涉嫌受贿罪起诉叶晓毛,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前,她曾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受审。

2014年10月, 苏顺虎因提供铁路货运优先权收受贿赂约2500万人民币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苏顺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其受贿所得上缴国库。
原中国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苏顺虎受审而判决书中,法院认定,其多受贿是通过其妻叶晓毛完成的,并列举其犯罪事实:
2003年至2008年间,苏顺虎为山西省曲沃县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解决煤炭运输等问题提供了帮助,该公司总经理张邦才为感谢苏顺虎,先后三次给予苏顺虎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5.9万余元,都是直接给的叶晓毛。
2006年春节前,张邦才以过年送礼为名在苏顺虎家中给予叶晓毛20万元。
2007年3月,张邦才以赔偿所丢失的苏顺虎借给其的轿车为由,在苏顺虎家中给予叶晓毛60万元。该轿车价值6.7万元,苏顺虎实际收受53.3万元。
2008年十一前,张邦才以庆贺苏顺虎之子苏冠林结婚为由,在苏顺虎家中给予叶晓毛10万元和一对龙凤呈祥花纹金手镯,价值2.6万余元。每一次收礼后,叶晓毛都告诉苏顺虎。
此外,苏顺虎为江西省中创投资有限公司解决煤炭运输提供帮助,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云富为表示感谢,给予苏顺虎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90万余元。其中有50万元分三次存入了叶晓毛的银行账户,理由是“借款”给叶晓毛炒股。当时,苏顺虎的妻子叶晓毛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受审,但未作出宣判。检方指控,她帮助丈夫掩饰、隐瞒受贿所得1300余万元。案发后,受贿款物已全部被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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