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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立法惩治辱骂华人是“猪 滚回中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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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政府将新设审理歧视及侮辱言论的仲裁庭,一旦罪名成立,轻则必须向投诉者道歉,重则会被判社会服务令,例如要求违法者在十二个月内从事不超过二百四十小时(视法庭判决而定)的无薪社会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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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马来西亚骂华人是“猪”、“滚回中国”或“外来者”等,当地政府将有新惩罚对付。

据报道,大马政府计划在全国各城市设立相关的仲裁庭,以加速审理投诉案件。

除了上述常听见的辱华言语,若用动物来比喻马来人,或使用许多威胁宗教的语言,无论是当面谩骂,或见诸社交媒体或报章,也可能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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