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7月29日上午,上海二中院对2013年6月22日发生在宝山等地的特大杀人、抢劫等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官方消息称,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抢劫枪支罪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告人范杰明数罪并罚,一审被判死刑。

上海宝山枪杀案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案件发生时被中国媒体称为“‘6•22’枪击案”,上海宝山一家私营化工厂员工----6旬男子范杰明在约6个小时内连续残杀6人,震惊了全中国。综合媒体报道,法院依照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被告人范杰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抢劫枪支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根据此前披露的案情,事发当日傍晚5时许,该私营化工厂员工----范杰明因工厂经济纠纷与同事发生矛盾,持械将同事张某击打致死。随后范杰明从宿舍内取出私藏的猎枪,乘坐非法运营车辆逃往浦东周浦地区。
在沪南公路、沈杜公路附近,范杰明又用猎枪将该车驾驶员卞某杀害,随后驾驶其车辆回到宝山。在某部队营房门口,这名6旬男子再次用猎枪杀害了一名哨兵,抢得枪支后返回化工厂。回厂后,范杰明用猎枪残杀了工厂负责人李某等3人。之后,他被正在厂区勘察现场的民警制服,涉案枪支被全部缴获。有关消息未有透露死刑的具体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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