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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规格正面表态 中共统战境外NGO


在五月中旬召开的首届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提出“寻求社会最大公约数”,对留学人员等三类人进行重点统战。外界认为这是中共的统战工作开始展现出宽容、开放的姿态。如今,这种思路开始被应用到了境外NGO(非政府组织)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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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在华处境尴尬

7月25日,中国外交部、公安部、民政部在上海共同召开境外NGO座谈会,这是迄今为止,官方针对境外NGO召开的最高规格的座谈会。参加这次座谈会的,除了主持会议的公安部长郭声琨,还包括上海市市长杨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徐显明,以及来自外交部、公安部、民政部、全国司改办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郭声琨代表官方表示,“中国政府高度赞扬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积极作用,欢迎和支持境外非政府组织来华开展友好交流与合作。” 这种表态意味着中共对境外NGO的态度由防范、拒绝转化为沟通、接受。

在中共政府看来,“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是以民间团体名义参加的国际组织,如国际红十字会、国际律师协会等”----这一看法既是中国政府对外国NGO性质的认识,也是中国政府成立中华慈善协会、中国律师协会的动力。更重要的是,既然中国政府认定非政府国际组织其实只是政府组织“以民间团体名义参加”而已,那么就有理由怀疑这些组织是外国政治势力颠覆中国的政治工具。随着中国内部社会矛盾日渐尖锐,政府这种看法也日渐见诸媒体。

进入本世纪后,在一些群体事件中,如“7•5”事件、陆丰群体事件等,中国官方在处理事件过程中都有“境外势力推波助澜”这类表述。这里所谓境外势力,指的往往就是一些境外NGO组织,它们经常被官方视为西方意识形态渗透、普世价值进攻的武器。这些组织在群体事件中到底发挥了什么作用,目前鲜有相关报道。
而在中国境外的阿拉伯之春以及东欧颜色革命中,那些受到美国控制的NGO在政治动员及社会组织中发挥出巨大的能量,转瞬间就可以动员成千上万人上街,进而瘫痪政府,发动政治变革。这更让中共大为忌惮。

事实上同样也如此,美国前总统布什曾亲口承认,美国的非政府组织在推动世界范围的民主变革上做了巨大努力,促发了“玫瑰革命”、“橙色革命”、“郁金香革命、”“紫色革命”和“雪松革命”。2014年的香港“占中”运动,也受到了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的资助。

对于境外NGO,中国官方可谓又爱又恨,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存奎的话表示,一方面它给中国带来了国际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有利于中国科技、民生、公益事业的发展进步,对促进中国非政府组织向着正规化和国际化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另一方面,少数在华NGO的活动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情况和问题。

而不少本土的NGO,也带有异见的色彩,比如2003年10月28日由北京大学许志永、滕彪、俞江博士以及公益律师张星水在北京创立的“公盟”,多年来分别在孙志刚案、邓玉娇案以及夏俊峰案等争议性事件中多次发出尖锐的声音,并公开批评官方的收容遣送制度、流动子女的中高考户籍受限等不合理的法律法规,还长期为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受害者、黑监狱受害者、上访者提供援助。其他诸如中国女权组织、北京反歧视NGO“益仁平中心”等都因为经常在敏感问题上发表和官方不一致的观点而引起官方反感。

新思维下的新统战

不过对NGO心存忌惮的国家并非中国一家,俄罗斯也曾吃过国际NGO的大苦头。比如在普京竞选连任时,美国通过各种NGO支持俄国自由派,一度使普京的支持率大跌。可能正是因为如此,普京才要在今年的5月23日签署最新的非政府组织管理条例。该法例允许当局检控外国的非政府组织 “不受欢迎”。

在这一点上,作为俄罗斯的邻国中国,态度相比较起来则更为开放。虽然目前中共对境内NGO仍采用双重管理体制,不愿放宽监控,但是中国政府以高规格的会议形式对外宣布欢迎NGO来华发展,已经是对NGO态度转变的一个明显信号。

毕竟,一个发达的现代社会需要发达的非政府组织。比如美国NGO总数超过200万个,工作人员超过900万人。如此庞大和活跃的非政府机构,是与美国“大社会,小政府”的制度结构相配套的。
一个国家仅靠政府不可能面面俱到,政府难以触及的领域正好可以交给社会去管理,而社会中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就是非政府组织。既然十八大三中全会提出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四中全会更在公报中提出“加强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引导和监督其依法展开活动”,推进并规范NGO在中国的良性发展就成为一种必然选择。

过去这些年来大陆的非政府组织在一些领域取得了很好的成就,比如在绿色环保领域,以自然之友为代表的非政府组织在环保领域表现出众,为中国的环保事业做出了很大贡献。不仅仅是国内的非政府组织,还有很多境外的非政府组织对大陆的社会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比如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香港乐施会、台湾慈济基金会等等组织,在大陆开展了很多的慈善和研究活动,帮助中国社会发展。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NGO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就在西方成为“公民社会(civic society)”的核心要件。在一个“政府不可靠”且“市场失灵”的时代,西方人希望谋求一种更有效的治理模式,让个体联合起来对抗日益强大的国家权力,谋求政治的再平衡,而这种新型治理必将涉及国家与社会的重构。

此番中国政府在统战领域更进一步,以高规格的方式对境外NGO来华发展表示欢迎,如何善用这些空间发挥NGO的力量优势,推动中国迈向现代的文明社会,一方面考验着所有NGO的参与者,而另一方面则要看中共对其的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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