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健行曾是中央政治局常委,其职能和现在中纪委王岐山相似,不得不提的是尉健行在职期间,完善了乔石的官员信访制度,还创立了中纪委巡视,推动了合署办公,为反腐作出了贡献。
央视曾放纪念习仲勋纪录片,尉健行在片中接受采访时回忆了其与习仲勋共事的经历。以下为尉健行讲话内容:
尉健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 曾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当时正值干部新老交替,加快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四化”建设时期,仲勋同志指出,对每个领导班子的调整都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上下反复酝酿,经过多次讨论才能定下来,才能形成各方面都能够比较满意的新班子。

十八大上的尉健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干部工作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但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是有些领导干部不遵守党的原则,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中央对此十分重视。仲勋同志责成中央组织部就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防止违纪行为的发生提出方案,报中央书记处审定。1986年1月底,中央向全党发出了《中共中央关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通知》。
由此可以看出,尉健行对于习仲勋主政中组部期间,其对习仲勋的认同度很高,尤其是在中组部几番改组之时,更是活跃了民主的执政氛围。
尉健行在职期间曾要求官二代收敛
尉健行曾指出,党内其中一些人因此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身败名裂,教训十分深刻。这些严酷的事实表明,中央明确提出省(部)、地(厅)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等规定是非常必要的,是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三个代表”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着眼于防范、具有回避性质的一项重要规定,是对领导干部的保护和爱护。
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领会中央规定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增强执行规定的自觉性。为了使这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各地区和各行业主管机关都要针对各自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对省(部)、地(厅)级领导干部可能利用自己掌握的行政审批权,或者施加职务上的重要影响,为其配偶、子女在其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妨碍市场公平竞争,引起群众强烈不满的,要提出一两条禁止从业的明确、具体的政策规定,并坚决贯彻执行。对违反规定又不纠正的,按照中央的规定,该领导干部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对其进行组织处理。
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活动即使不属于该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的,领导干部也不准为他们提供任何形式的方便条件。对省(部)、地(厅)级领导干部对其配偶、子女利用自己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个人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不管不问、听之任之,尽管本人没有参与的,以及配偶、子女利用其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的,都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对这项规定的执行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主动发现和处理问题。
尉健行简历:
尉健行生于1931年1月,浙江新昌人,1949年3月入党并参加工作,大连工学院机械系机械制造专业毕业,高级工程师。
1947年至1949年在上海光华大学附中学习。1949年至1952年在大连工学院机械系机械制造专业学习。1952年至1953年在东北工业部有色金属管理局抚顺俄语训练班学习。1953年至1955年赴苏联乌拉尔卡明斯克铝加工厂学习企业管理。1955年至1966年任国营东北轻合金加工厂生产计划科副科长、科长,车间主任,厂长办公室主任、厂生产总指挥、厂党委常委。1966年至1970年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后下放车间劳动。1970年至1980年任国营东北轻合金加工厂生产部部长、厂革委会副主任、厂党委常委、厂党委副书记、厂长、厂党委书记。1980年至1981年在中央党校一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81年至1983年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长。
1983年至1984年任中国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1984年至1985年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1985年至1987年任中央组织部部长。1987年至1992年任监察部部长、党组书记。1992年10月当选为中共第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纪委常委、书记。1993年10月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二届执委会主席。1995年至1997年8月兼任中共北京市委委员、常委、书记。1997年9月当选为中共第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常委。1998年10月至2002年12月任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三届执委会主席。
是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委员,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委员,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十四、十五大当选为中纪委委员、常委、书记。
1980年被授予哈尔滨市特等劳动模范、黑龙江省特等劳动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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