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对这一酝酿有时的新规的出台,官方媒体并不讳言:“能上能下”,关键在于“能下”。规定的具体内容也确实着重“能下”一面:第八条当中,提出了10类“能下”的调整标准。对于调整程序,规定也做出了具体部署,可以说是对当前如火如荼开展的“三严三实”的运动精神的落实。
按理说,官员“能上能下”并不稀奇;如果只能上而不能下,才会令人错愕。我们暂不论此规定是否符合现代政党治理中关键的“党政分离”的精神,如果它能够有效解决当前中共官场的流弊,创造出官员优胜劣汰的良性机制,实现政绩和民心的双丰收,还是值得称赞。但令人感到遗憾不安的是,仅从规定内容来看,中共为解决干部队伍问题所开出的药方,并未摆脱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当前吏治弊端的思维,并可能因执行层面的问题而适得其反。
分析规定中的重要条款,特别是涉及官员问责的第七条、10类“能下”调整标准的第八条、以及调整程序的第九条,我们不难看出整个规定背后的指导原则。它仍旧强调了中共长期坚持的党内“民主集中制”的“集中”成分,而相对淡化了“民主”成分。从权力运行的角度看,本规定的实施将使原本已经比较集中的权力再次大幅向中央集中。从不长的中共历史的角度看,或许我们也可以将这种趋势视为权力的“归还”。
第八条的前5项,其实都可以总结为一个词“听话”----听党中央的话。
比如第一项:“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第二项:“理想信念动摇,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第三项:”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涣散,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的。”
而关于如何实现官员调整,第九条紧接着做出了具体说明。最关键的是第三项:“组织决定。党委(党组)召开会议集体研究,作出调整决定。作出决定前,应当听取有关方面意见。”
第十五条中对此进行了进一步说明:“建立健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承担具体工作责任。”
综上所述,我们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旨在让官员“能下”的规定,从定性、到执行、再到把控,显现出了明确的权力向上聚拢、“集中”压倒“民主”的意图。
本规定表面上看起来讲的是官员治理,实际上要达成的目的却是权力集中。但仅就此而言,目前的规定也并不理想。大致上有三点问题:
首先,规定内容语焉不详,操作空间大,将导致对党内民主过度压制,在官员群体中形成“寒蝉效应”。比如“不严格”、“不坚决”、“高度一致”,“理想信念动摇”……类似的措辞在实际操作中毫无标准可言,结果只能是“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这样的话,官员们为了少犯错误,为了让自己显得“严格”、“坚决”、“高度一致”,就会选择沉默和从众,从而不利于合理范围内不同意见的交锋和争论。
其次,将道德作为规定得以良好执行的依赖,实属缘木求鱼。其实规定制定者比谁都明白,党管干部最大的问题在于,这其实是一种“家法”,徇私舞弊的空间极大。而为了解决这种可能的后果,规定的选择是以“家法”来管制“家法”:“(第十四条)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严明工作纪律,不得搞好人主义,不得避重就轻、以纪律处分规避组织调整或者以组织调整代替纪律处分,不得借机打击报复。”但如何监督、核查这个“上位家法”的执行呢?不知道。
最后,规定中的党委书记责任制,将在各级党委中,塑造党委书记们的强势主导地位,实际上再次为官僚主义创造了土壤。这与中共中央刚刚进行了反“四风”运动的精神形成了张力和矛盾。
列宁曾经说过:“共产党员成了官僚主义者。如果说有什么东西把我们毁掉的话,那就是这个。”过度集中的权力,如果没有足够的民主作为平衡,就可能会产生毁灭性的后果。
了解中共党史的人对此都不会陌生。毛泽东晚年铸成三年大饥荒、文化大革命等祸及全民族的深重灾难,就是因为当时他手中握有不可质疑、无法挑战的绝对权力。
中共老干部回忆起毛泽东时期如何破坏党内民主,往往会提到1959年的庐山会议。从李锐的《庐山会议实录》中,我们可以看到,曾经的民主集中制,是如何一天天遭到破坏。原本打算纠正“左倾”的一次会议,最后硬生生开成了对“右倾”的批判会,并直接导致“大跃进”的高潮,以及全国大饥荒的全面恶化。
从实际出发考虑,“民主”和“集中”都可以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而且许多时候集中确实比民主更为有效。但集中的最大问题是,所有的权力金字塔都注定要有一个塔尖。当集中压倒民主,这个塔尖就会变成毛泽东口中所说的“和尚打伞,无法无天”。集中压倒民主的最大陷阱是,无法解决最高领导人的错误和腐败问题。
领导改革开放的邓小平正是对此有切身的体会,才会在文革结束复出工作之后,一度反复强调党内民主的重要性。当今各国的发展故事都清楚说明,民主追求的或许不是效率,但民主最大的好处是能够防止灾难的扩散。而这些灾难的破坏力,往往超出了效率一时能够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好处。从长远来看,有民主担保的社会,其发展成果将远远优于非民主国家。
可惜的是,邓小平所代表的这批中共领导人,不论在党内还是全社会都没有真正建立起有效的制度化的民主,这才导致了80年代中后期中国社会一系列的动荡和惨痛的流血事件。
历史走到今天,习近平这届领导人强调深化改革,铲除弊端。此次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无疑也会被人们视为上述努力的一部分。但正如本文所指出的,这份规定所透露出的强调“集中”,忽视“民主”的倾向,令人担忧,也应该引起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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