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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朱明国案 广东茂名市委副书记廖锋被查


据广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茂名市委副书记廖锋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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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廖锋已被带至广西壮族自治区羁押。知情人士透露:廖锋此番接受调查,与其在茂名市纪委书记任上协助朱明国处理茂名窝案有关。

因涉原广东省政协主席朱明国案,廖锋于8月4日被广东省纪委带走。此番动作由中央纪委牵头,广东省纪委配合。目前廖锋已被办案人员带至广西壮族自治区,这正是朱明国目前的羁押地。

简历显示,廖锋今年53岁,是广东湛江人,自1993年起就在茂名从政,先后担任茂名市委副秘书长、秘书长、市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社会工作委员会主任等职。

在工作上,朱明国与廖锋两度构成上下级关系。对比两人简历可知:2006年11月,朱明国从重庆调任广东,出任广东省纪委书记。1个月后,廖锋出任茂名市纪委书记。2011年11月,朱明国不再兼任省纪委书记,任广东省委副书记、广东省社会工作委员会主任。2013年5月,廖锋出任茂名市社会工作委员会主任。

知情人士透露称,廖锋与朱明国关系密切,但暂时无法确认是否存在“买官卖官”的情况。

2015年2月,中央纪委在关于朱明国被“双开”的通报中提到:朱明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

在“上梁不正”的腐败之风下,茂名“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调动”的官场潜规则大行其道,进而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干部任用“逆淘汰”现象。
茂名窝案涉案人员职位之高、数量之多、性质之严重,在广东乃至全国罕见:茂名原市委书记周镇宏和其继任者罗荫国、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原副市长陈亚春、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育英、原市委政法委书记倪俊雄等人相继落马,涉案人员包括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茂名市辖6个县(区)的主要负责人无一幸免,波及党政部门105个,其中159人涉嫌行贿买官。窝案爆发前的几年里,茂名买官卖官风气畅行,成为官员中半公开的秘密,民间甚至流传着从科长数十万元至副市长数百万元的“价目表”。

法院最终认定向原茂名市委书记周镇宏行贿“买官”的,就有33人。廖锋在周镇宏任上两度被提拔,但33人名单中并没有他。茂名当地官场人士分析称,这或许与时任广东省纪委书记的朱明国“保护”有关。

在查办茂名腐败窝案过程中,廖锋作为当地纪委书记,配合中央纪委及广东省纪委开展工作。但当年对茂名窝案的处理显得“高举轻放”。知情人士透露称,“当年放过了160余人”。

中央纪委在关于朱明国被“双开”的通报中,并未特别提及他在茂名窝案中是否受贿。知情人士透露称,尽管目前朱明国案的案情仍未最终明朗,但基本可以认定,廖锋与朱明国分别作为市一级纪委书记和省一级纪委书记,在当年处理茂名窝案时,“确实出了一些问题”。

廖峰简历:

廖锋,男,汉族,1962年7月出生,广东雷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师,1982年2月参加工作,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年2月至1982年2月 毕业于湛江农业专科学校农业机械化专业;

1982年2月至1985年9月 任华南热带作物机械研究所学术秘书、助理工程师;

1985年9月至1986年10月 在美国加里福尼亚州、夏威夷州实习(农业);

1986年10月至1989年6月 任华南热带作物机械研究所翻译;

1989年6月至1993年3月 任湛江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干部、工程师;

1993年3月至1996年6月 任茂名市委办公室第一秘书科工作。1993年4月任副科长;1994年5月任科长(其间: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为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研究生);
1996年6月至1999年7月 任茂名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97年8月至1999年7月挂任化州市委副书记);

1999年7月至2001年9月 任茂名市委副秘书长;

2001年9月至2003年5月 任茂名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2003年5月至2004年8月 任茂名市委委员,市委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2004年8月至2005年5月 任茂名市委委员,市委秘书长;

2005年5月至2006年12月 任茂名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2006年12月至2013年5月 任茂名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3年5月至今 任茂名市委副书记,市社会工作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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