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列入立法规划 草案2017年前提交人大审议
8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经调整后向社会公布,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亮相其中,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正式进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房地产税的内容主要包括:设定合理规范减免税范围,最大限度保护纳税人利益,在确定适用税率方面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自主权等。
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决议中明确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一直以来,房地产税由于对楼市和房价可能产生影响,一直备受争议。
早在1986年我国即颁布了《房产税暂行条例》,开始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是对房屋保有环节进行的征税。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生产、商业经营性用房等,都须按年度缴纳房产税,而目前对居民住房豁免征收。2011年,上海和重庆曾试点向居民住房征收房产税。
房地产税是将原来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税种合并,并将土地出让金等其他房地产相关的税费整合到一起,一揽子综合考虑,在此基础之上设立的新税种。目前关于房地产方面的税费种类繁多,五花八门,设立综合性的房地产税有利于增加征税透明度,适当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由于是综合性税种,房地产税的牵涉利益群体非常复杂。在设计这个新税种的过程中,要综合平衡和协调抑制投机性买房推高房价、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不公、平衡地方财政收入等多方面的目标和利益。
房地产税法制定由全国人大预工委牵头,财政部配合,目前已形成初步的草案。按照立法程序,全国人大制定出法律草案后,需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认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房地产税列入立法规划,这意味着,第一,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加快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房地产税进行立法,房地产税将会依法开始征收;第二,房地产税的立法也有了一定的时间表。在本届全国人大任期内,即2017年之前,房地产税法草案将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机关事业单位调工资完成 养老金并轨实质启动
人社部通报,近期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已全面完成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此外,山东、江苏、上海、四川等多地已公布当地的养老金并轨实施意见和办法,明确了个人缴费的工资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进入实质启动阶段。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正式并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与企业职工一样,实行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单位按工资总额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8%缴费。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将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决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决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今年3月,人社部、财政部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明确了相关时间表,要求各地在“今年5月底以前”上报方案。目前,山东、四川、上海、江苏等地都已陆续公布了地方版并轨改革实施意见和办法。
同时,为减少改革阻力,改革决定要求养老并轨与工资调整配套,可以“确保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收入不下降,所涨工资至少能够覆盖个人缴费部分”。根据人社部近期通报,截至7月底,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兑现工作已全面完成。
从已出台的地方版养老金并轨方案来看,各地对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规定不尽相同,且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因个人缴费工资的高低差异较大,具体到个人,扣除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后实际增加的工资有多有少。根据中新网报道,部分参加工作晚、职务较低的人员,增加的工资不足以完全弥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出现“增不抵缴”的现象。对此,地方政府人社部门已采取措施,确保所有人缴纳养老保险后当期工资都有增加。
随着各地方版养老金并轨方案陆续出台和缴费基数的确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正式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养老金并轨改革实质性启动。
其他改革事项:
据《经济参考报》8月12日报道,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已进入正式出台前的倒计时,国务院已经正式通过,有望在近期推出。
8月6日,国土部印发《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通知》,要求搭建“国土资源云”登记平台,下半年实现上线试运行,2016年基本完成数据整合建库,2017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信息平台。
据《证券时报》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经调整后向社会公布,《证券法》修改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审议,期货法需要抓紧制定,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
财新网全面追踪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项目,展示各个领域改革的真实进度,具体请看《新一轮改革赛程表----三中全会目标落实追踪》。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