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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前公示为啥不公示履新岗位?


北京市平谷区委书记张吉福8月5日赴大同就任市委书记,这个消息当时让许多人都吃了一惊。因为就在8月初,山西省委组织部刚发布这样一则干部任前公示:“李俊明,男,1960年4月生,现任大同市委副书记、市长,拟任市委书记”。李俊明究竟去哪里当市委书记呢?这个消息在8月14日终于有了答案----忻州。问题来了,公示难道不是应该告诉我们干部具体的任职岗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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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场的人事变动一直被外界关注

拟任职具体信息基本保密

微信号“政知道”8月17日刊文指,山西省就是其中的代表。在进行干部任前公示时,大多数情况下不公布具体去什么地区、单位。比如李俊明就只是“拟任市委书记”,其他的还有“拟任省直副厅长级职务”、“拟任本科院校正职”、“拟任省管国有金融类企业董事长”等。

2015年7月,山西曾对39名干部进行了任前公示,这里面仅明确提到了几位省纪委干部拟任职的单位,这个单位仍然是纪委。比如“现任省纪委监察厅纪检监察二室主任,拟任省纪委副厅级室主任”、“现任省纪委宣传部部长,拟任省纪委副厅级室主任”。有人“现任省纪委监察厅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拟任职务为“省直副厅长级职务”,没有明确公布具体去向。

风格类似的还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比如,有人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拟任自治区党委管理的自治区直属企业正职领导。这个“直属企业”究竟是不是这位干部现在任职的投资集团,并不能确定。

山东省同样只是在公示中提到“确定XX同志为县(市、区)委书记人选考察对象”,并没有说明具体的任职单位。
县市区党委、政府正职的地点保密

吉林省在2015年7月发布的一次干部任前公示当中,时任松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李相国拟任市(州)党委正职,时任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党委书记高材林拟提名为市(州)政府正职候选人。这俩人后来成为了松原市的主要领导。除了这两人之外,其他的吉林省体育局局长、党委书记等厅局级单位的拟任职位都有具体公布。

查询吉林多次公布的干部任前公示,都可见类似特点。大部分的单位都会公布具体拟任岗位,除了市(州)党委正职、县(市、区)政府正职之外。

比如,在2015年2月的一次公告中,时任蛟河市委副书记、市长的谢义拟任县(市、区)党委正职,时任吉林市农业委员会主任的王荣新则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府正职候选人。目前,谢义任蛟河市委书记,王荣新则任蛟河市长。

县市区党委、政府正职信息明确 其他职位多保密

湖北省的公示风格则与吉林省的恰恰相反。

在2015年8月的干部任前公示中,有两位干部明确分别拟任武汉市江夏区委书记和武汉市黄陂区委书记。

在2015年7月的一次干部任前公示中,除了刘芳震拟任恩施州委副书记并提名为恩施州州长人选之外,其他人的拟任职信息均不明确,比如“现任武汉科技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拟任省属高校党委书记”,“现任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党委书记。拟任省直单位正厅职领导干部”。

再往前看,诸如“宜昌市委常委”、“宜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这些市区一把手或二把手的职务,拟任信息都很明确,但其他单位的职务往往是“拟任省直单位正厅级领导职务”这样的风格。

拟任职信息基本公开

大部分省市的干部任前公示还是非常公开的。

在人民网最新发布的的34条任前公示中,北京、上海、辽宁、福建、浙江、甘肃、安徽、湖南、江西、浙江、四川、广东等省市都对拟任职职务进行了明确的表述,包括拟任职的地区、单位、级别、岗位等有关信息。

干部任前公示要“全透明”吗?

多数省市在进行干部任前公示的时候,都要先说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条例》于2002年推出,现在实行的是2014年修订版。《条例》中第41条指出,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

这一条的具体内容为:提拔担任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涉及破格提拔的,还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所以,《条例》并没有对公示的具体内容作出规定。

早在2000年中组部印发的《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中提到,公示内容一般包括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等自然情况和工作简历。这里面特别说到,对拟任职务是否公示,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掌握。

许多省市在进行公示时,除了遵循《条例》,还有当地制定的相关规定。比如四川省出台了《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办法》,这其中明确规定公示内容应当包括人选的基本信息,涉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拟任职务或者职级、主要工作经历等。此外,广东、湖南等地对于领导干部的任前公示也有自己的办法。

对于各地干部公示规则不统一的问题,专家也看法不一。

有专家表示,干部任前公示的主要目的是请群众反映这名干部要是否合格,如果有腐败等问题以及时揭发检举,是否公示拟任职的具体信息并不妨碍这一点。各地进行干部公示会根据各自情况有不同的安排,但肯定是不会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的省份,比如山西,可能会由于目前政治生态复杂,公示后还会有变化,所以没有公示具体的拟任职信息;有的省份在一些城市一把手这样地方大员的任职上,可能还需与中央沟通或者走一些相关的程序,所以没有公开信息。

但也有专家则认为,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实行了十余年,但从实际来看,很多地区的干部任前公示都有“走过场”的嫌疑,公示结果究竟怎样很少公开。此外,不公示具体的拟任职信息也违反中央精神,“不公示具体拟任职信息的话,他即将去的单位怎么能知道到底谁来,及时反映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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