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客网

官不像官 “能上能下”本该常态化


习近平力主官员能上能下,本来不应该是新鲜话题,但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提及官员问责第七条、能下调整标准的第八条,以及调整程序的第九条,“能上能下”因而成了热门话题被广而论之。

文章配图

习近平大动作清党吏治整治官场

“规定”第二条道明了解决干部能下问题的重点,同时明确了能下的6种渠道,分别是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健康原因调整和违纪违法免职。其中不适宜担任现职,又细化为10大类,主要指官员的德、能、勤、绩、廉未能达标。概而言之,官员能下的外延不再仅仅局限于是否廉洁,而是拓展到了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以及为官乱为。

要让官员能下,中共祭出这一治吏举措,无疑为当今积弊丛生的官场注入强心剂,成为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的辣招。不过,动机与效果未必一致,现实很可能是另一番景象。因为无论在古今中外官场中,还是在中共辞典里,“能上能下”本应是常态化的存在,好比人需要吃饭喝水维持机体的正常运转、上车之后必然要下车一样,只是到了中共官场,能上能下不仅成为奖惩,还需要红头指令来强行推动。这难道不是对中共官本位体制的绝妙讽刺?

追溯过往,邓小平1962年曾在《执政党的干部问题》一文中对能上不能下的弊端提出过尖锐批评,“多少年来,我们对干部就是包下来,能上不能下。现在看来,副作用很大。”发现问题后,解决起来并不容易,“多少年来,中央在考虑,地方也在考虑,但是始终解决不了。”从邓小平发出叹谓至今已50年有余,中国变化日新月异,近乎环球同此凉热,但“能上能下”依然停留在原地,足见形势之严峻,阻力之巨大。
不仅如此,“规定”列举的10类能下情形,具有权力向上靠拢的浓重意味。比如“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看似不容置喙、闻者足戒,却给外界留下集中有余民主不足的疑问。至于理想信念动摇、不敢担当不负责任、品行不端、违背社会公德等等,不仅表述含糊,而且不易具体执行,效果适得其反。

不得不说,随着当下越来越多的官不像官,意欲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习近平,确实想要在“能上能下”问题上有所作为。中国的官大致可分两类,第一类熟稔于说官话、摆官架、做官样文章之官,且习惯于将官职当做攫取利益的工具和筹码;第二类不搞特殊化,不自觉高人一等,并将自己的命运与百姓绑在一起。中共时下重提能上能下的最大意义在于,让第一种官无处遁形,让第二种官走向常态。

在2014年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时,习近平曾经强调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下功夫把干部的问责、惩处制度抓好,建立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机制。延续至今,能上能下的“平台”依然广阔,“规定”还是刚需。比如形同另类腐败的不作为行径,以及滑天下之大稽的证明“你妈是你妈”,都是披了马甲的带病官员。与那些吃拿卡要的贪腐官员相比,庸官于党于国的危害程度毫不逊色。

别看一只浮在水面上的鸭子是多么悠闲,需得知道水面下它是如何拼命划水。同样地,别看官员在公开场合如何伟、光、正,难得是要了解其在德、能、勤、绩、廉是否真正达标。说到能上能下,“规定”只是万里长征走出的第一步,只是一纸书文。什么时候这一概念成了如同空气一般的常态化存在,无需中共高层刻意强调,什么时候越来越多的官像官,才能称得上实现了艰难跨越。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