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西班牙籍银行家2013年在住所强奸29岁内地妻子的案件,8月25日原定将踏入第9日审讯。然而,有陪审员称被业主恐吓,担心没命再出席审讯,获得法庭解除职务,及后又揭发有陪审员私下“做研究”,利用手机冒认他人身分发讯息给自己,质疑呈堂的手机短讯证供是伪造的。法官认同该陪审员违反法庭指示,最终下令解散陪审团,将案件排期重审。
有关案件原定8月24日开始结案陈词,但是首席女陪审员在陈词前,连同其父及友人致电法庭称她被业主恐吓,担心没命再到法庭出席审讯,要求法庭助她报警。法官黄崇厚认为无法查明事件,且法庭不适合处理此问题,下令解除其职务,令7人组成的陪审团只余下6人。据悉,该名陪审员亦提出了尴尬、私人性质的理由,获接纳不宜继续履行职务。
6人陪审团之后向法庭呈交问题,质疑辩方有否向电讯商核实由辩方呈堂的手机短讯证供,的确来自被告及其妻两人,因为呈堂的记录只有人名而没有电话号码。其中一名陪审员更声称他曾做研究,用手机冒认他人身分发讯息给自己。
25日,代表被告的大律师艾勤贤提出:法庭已指示陪审团只可参考庭上证供,该陪审员却违反指示、自行做研究及有偏见,令审讯不公平,申请解散整个陪审团。法官认为该陪审员只是过分认真而非有偏见,但只余5名陪审员并不恰当,遂在律政司不反对下解散陪审团。
大律师陆伟雄指出陪审员经抽选后,须要宣誓根据庭上证供作裁决,私下研究是偏离陪审员应有的责任及“做多了”。本案陪审员虽然令案件须重审、浪费法庭时间,但他只是对法律不熟悉,非刻意违规干预司法程序,故不会受到惩罚,照样可收足9日审讯的“车马费”。
本案被告被指2013年4月某天的夜晚,在家中饮醉及扣上大门防盗链,妻子因未能开门而召警及消防破门入屋,被告醒来后涉嫌盛怒下虐打及强奸妻子。
根据《陪审团条例》,陪审员可按出席的日子获发津贴。2015年7月17日起,陪审员津贴增至725元。换言之,本案陪审员经9天审讯后,每人可获6,525元的津贴。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