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县前县长李朝卿贪污案,经过二年多审理,8月31日下午在南投地院宣判。南投地院合议庭判处李朝卿30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10年。

李朝卿因触犯贪污治罪被判30年有期徒刑
李朝卿涉贪索回扣案,南投检方起诉二年五个多月后,南投地方法院31日下午3时宣判,李朝卿及妻舅简瑞祺均未到庭聆判,南投地院合议庭将李朝卿依触犯贪污治罪条例罪名,判处30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10年 。
李朝卿贪污案爆发后,引起各界反弹。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随即到信义乡灾区抽验,当场说“豆腐渣工程”。马英九也随即对李朝卿停权。
法官审理过程中,包商和县府官员等一干人犯,统统承认送钱或收贿,但李朝卿和妻舅一路否认到底,且不法所得流向,一直没被查获。
南投地院刑庭庭长林永祥指出,李朝卿担任南投县长,本应廉洁自持,以县民福祉为己任,竟利用南投县公共工程发包之机会,与妻舅简瑞祺、秘书张志谊、工务处长黄荣德等人,共同收取厂商之回扣,谋取私利,不仅有愧职守,背弃选民之托付和期待,败坏官箴,视法律为无物。尤其是南投县山区,每逢风灾,道路桥梁受损严重,县长不思加强建设,还对灾修工程收取回扣,对攸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工程品质影响甚钜。
李朝卿是药厂外务员起家,从政历经县议员、二届南投市长、二届县长,五度参选不曾失利。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