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互联网安全机构上半年的统计,一款作为“流氓软件”的截图软件,被捆绑了五款软件,受影响的用户数量116万。其中一款软件每有效安装一次报价为0.7元,照此计算,该截图软件总共可从软件厂商处获利81.2万,捆绑的五款软件半年获利或达上百万元。
早在之前,中国互联网协会就公布了“流氓软件”的定义,其特征包括强制安装,难以卸载,浏览器劫持,广告弹出,恶意收集用户信息,恶意卸载,恶意捆绑等。区分预装是普通推广还是“流氓软件”,一个重要指标就是看预装软件能否被用户轻易卸载,“
不能卸载的,就是一种流氓行为”。
在预装软件和“静默安装”背后,是一些软件公司为了增加用户量,会与推广联盟合作或成立自己的软件推广联盟,推广自己的软件产品。厂商在联盟上提供了安装包,供注册会员下载。但其中一些“静默安装包”会被“流氓软件”利用,而注册于各推广联盟,从事推广各类软件的职业推广人也随之出现。这类推广方式,即使网络安全从业人员,也很难监测到相关安装轨迹,并固定证据进行维权。
“流氓软件”泛滥成灾背后,离不开利益驱动。以手机为例,新手机内预装的软件,分别来自厂商、通讯公司开发和第三方应用。手机从出厂到销售有多个环节,如果某一环节重复预装上一环节已经预装过的同一款应用软件,在软件厂商的统计中不予计量,无法获得收益。因此各环节进行手机预装时,往往会卸载掉一部分已经预装的软件,再重新进行预装。一款手机到达消费者手中时,被预装几十款软件也就不足为奇。此外为了提高预装软件效率,一些环节还会使用一种“装机神器”的设备,“一两个人几分钟就可以预装好几十部手机”。
“流氓软件”侵权行为很明显,但举证过程太过艰难,“因为维权成本过高,很少有人作出维权选择”。同时“流氓软件”法律风险比较低,违法者有恃无恐,更通过各种各样的技术手段隐蔽自己。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网络监管,同时还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惩软件“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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