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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七常委酿新规 党要管党能否实现?


北京时间9月8日,原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在会见澳大利亚前总理陆克文(Kevin·Michael·Rudd)

时称,针对周永康等高层腐败案,中央正酝酿高层行为准则,“最终要靠制度解决问题”。这被外界解读为,中共政治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已经开始实践,有法必有刑,“刑不上常委”可能将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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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要管党是习近平的一贯理念

自习近平接任国家主席以来,中国的反腐运动轰轰烈烈,副部级以上高官被查处120人,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但民间舆论经过初期的兴奋之后,对高官落马已渐有了“审美疲劳”,副部级官员落马引起的关注度远不如两年前深。有观点认为,

中国反腐已到了十字路口,以查办贪腐官员为主要表现符号的反腐行动,已经过了其生命周期的最高峰,而以预防腐败为目的的制度创新逐渐将成为反腐的主流,

这也就是外界所传的“治本之策”。

李君如作为中央宣传部的副部长,中央党校副校长,和国际友人交谈的内容通常是意有所指,不会随口而发。陆克文问如何看待周、徐、令、郭案,李君如回应称“中央正就周、薄、徐、令、苏这样一些高级领导人层面的案件进行研究和思考”。研究的结果是中共面对严峻的问题,即“掌握着党和国家高层权力的党员出问题,谁来查处?”因此必须成立“高层行为准则”,避免法外之地的出现。

其实民间早有对高层腐败的非议,但中国传闻文化中“刑不上大夫”的观念深入人心,只要位居高位,似乎就可以免受法律的处罚。自习近平上台之前三十年,从未有过政治局常委级别的高官身陷囹圄的状况。周永康被抓有着标志性的意义,李君如所说的“酝酿高层行为准则”可能将周永康案符号性意义固化为法律规定,自此之后“刑不上常委”可能成为历史。


自江泽民至胡锦涛一直到习近平,党要管党始终在提,但只有习近平才真正的开始实践。放权易,收权难,这是众所周知。党要管党,用习近平的话说就是“得罪人的事”,是“难啃的硬骨头”。在轰轰烈烈持续三年之久的全国性反腐之后,习近平一手抓向军事改革,另一手开始中央层面的制度改革,魄力之大前所未有。

习近平、王岐山都曾说,当前反腐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赢得时间”,说明了中共高层甚至改革的紧迫性。中共繁荣三十多年,但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中国素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传统,现在已经不再“寡”,但“不均”却越来越严重,社会隐藏着动荡的凶险。

“酝酿高层行为准则”,其目标应该是政治局委员级别。县级官员市里管,市级官员省里管,中央委员有常委会管,但若政治局委员犯了法,应该什么人管?所谓的“高层行为准则”,便可能是为解决此问题而制定。但因为中共7常委拥有最高级别的人事任命权,此“高层性为准则”具体的判定及执行机构恐会难产,舆论认为,中共官场中不会有人愿意做此得罪最高层领导的事。

李君如的发言一经陆媒《南方都市报》发布便引起了舆论的关注,“高层行为准则”能否出台以及贯彻执行成为坊间讨论的热点。此规则的具体细节,以及执行的机构,都成为网上讨论的话题。但截至目前,中国官方尚未有进一步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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