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机关报《中国纪委监察报》近日刊文指出,网络实名举报威力强大,使一些事件迅速变成高热度的舆论公共事件,而这又可能会“打草惊蛇”。
文章称,随着中秋、国庆临近,中纪委官网日前推出《中秋国庆纠正“四风”监督举报曝光专区》。专区推出第一周已通报了128起违规问题。随着官方信访举报平台、微信、微博、各大民间论坛等增多,互联网使虚拟的网络变成现实。
文章总结了网民利用网络开展监督的模式:首先是发帖引发关注,接着传统媒体介入报道,形成舆论压力,促使党委、政府启动调查,最终惩处腐败官员。文章透露,此类由网民发帖举报的案件,大多依靠揭露官员隐私或生活作风问题吸引社会关注。但随着此类举报越来越多,通过编造虚假信息来“搞臭”官员的现象也不断涌现。
有专家表示,网络实名举报的裂变式传播速度,使一些事件迅速变成高热度的舆论公共事件,变成一种突如其来的袭击,打乱有关方面的正常工作节奏,可能对被举报人“打草惊蛇”,反而对办案不利。
这种担忧纯粹是杞人忧天,网络反腐的威慑力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在腐败泛滥的当下,网络反腐是制度性反腐的重要环节,只能加强完善,而不能以种种借口否定或打压。最新的消息是,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毕崇江涉嫌违纪被查。值得注意的是,毕崇江曾经担任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受贿案的审判长。此前,网上传出多条毕崇江上班时间驾驶公车外出打麻将的举报帖。
此前,刘铁男应该是第一个在网络上被公开指控而落马的正部级高官,对于寄希望于通过网络反腐扳倒“大老虎”的中国人来说,刘铁男的倒台只是一个意外且罕见的胜利!除了刘铁男,还有微博认证为新华社《经济参考报》首席记者王文志实名举报副部级官员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等高管在收购山西金业资产的百亿并购案中故意放水,致使数十亿元国资流失,宋林等已构成渎职,并有巨额贪腐之嫌。
现年93岁高龄的原云南省政协副主席杨维骏,曾多次通过《财经》杂志记者谭翊飞的博客公布了致中纪委书记王岐山的举报信。信中涉及了云南的多起贱卖矿案,其中价值五千亿的兰坪铅锌矿,让四川富豪刘汉以10亿就控股百分之六十。如今刘汉兄弟己被判处死刑,其背后一串高官,也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理。
18大以来,网络反腐曾出现一个小高潮,“表哥”“表叔”“房婶”“房爷”纷纷走红网络,让网民一阵狂喜,以为网络反腐将成为常态,当网民把举报的目标对准更高的官员时,收网大戏就鸣响了锣鼓,无论是官员的表态还是喉舌的评论都对网络反腐提出了异议和警告。
如“周禄宝”在微博中发布兰州市长袁占亭佩戴多块名表,并贴出数张袁占亭在不同场合的公开照片,转载此帖的上海《东方早报》和陕西《宝鸡日报》都受到警告。2013年8月23日,羊城晚报集团《新快报》记者刘虎在重庆市渝北区家里,被北京警方和当地社区民警一同带走,刘虎被带走时带有手铐。刘虎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对方证件显示其为北京市公安局。
8月25日,《新快报》记者刘虎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被刑事拘留。刘虎律师微博称,刘虎被批捕涉嫌的罪名是诽谤罪。刘虎是7月29日上午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在举报中,刘虎称马正其任职重庆期间在处理国企改制事宜上涉嫌严重渎职,致数千万元国资被侵占,涉事企业职工举报多年无果。
刘虎曾在多家新闻媒体供职,曾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原任重庆市副市长)马正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原任贵州省公安厅原厅长)崔亚东、陕西省副省长(原任陕西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等人。
2015年9月10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对刘虎涉嫌诽谤罪案件,做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决定书》显示,刘虎被警方以涉嫌诽谤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移送检方审查起诉,其间曾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北京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书认定:刘虎自2012年5月至2013年8月间,通过新浪微博账户“记者刘虎”先后发布多条微博,严重损害他人名誉;肆意散布他人负面信息,变相勒索钱款共计人民币65万元;恶意炒作社会敏感问题,严重扰乱互联网正常秩序,损害了政府部门公信力。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后认为,刘虎涉嫌犯罪的事实和证据不符合提起公诉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刘虎不起诉。
刘虎最终不予起诉的原因外界无法知悉,但因公开举报身陷牢狱整整两年,是刘虎为网络反腐付出的代价,从网络反腐的效果来看,只要纪检部门秉公办事,以公正负责的态度认真查处每一起网络实名举报,就不至于害怕“打草惊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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