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离娄上》记载:“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两千多年以后,“规矩”成为中国政治的关键词。北京时间9月29日,中纪委关于最高法原副院长奚晓明的通报成为各方关注焦点,当中指出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之余,罕有地提及奚“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有分析称,这是中纪委通报中首次对省部级官员作此表述,某种程度上亦可视为对中共官员违反政治规矩”的具象表述。

中国最高法原副院长奚晓明
香港大公网对此分析称,十八大以来,擅于“打虎拍蝇”的中纪委也不吝于在行政公文写作上“推陈出新”,屡屡在官员通报中率先启用“新词”,如“与他人通奸”、“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涉嫌档案造假”等等,此番“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又被引入通报内容,吸引各方眼球。
事实上,这种表述在地方官员通报中已经出现过,2015年8月份,多位山西官员被“双开”,当中对山西省忻州市委原书记董洪运、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原厅长吴永平、山西省传媒学院原党委书记解根法违纪违法事实的通报中,首次出现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字眼。
从目前这几位官员的通报可见,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后面,无一例外都会加上一句“隐瞒不报个人有关(或重大)事项”。这与此前中组部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时,特别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上升到“对党忠诚老实”的高度,将抽查核实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对党组织是否忠诚老实的重要标尺来要求不无关系。
但实际上,作为《中国共产党党章》中明确规定的党员义务,“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显然拥有更宽泛的涵义。从字面上,忠诚老实是指对某一对象尽心尽力、毫无二心,放在政治领域中,则更多地代表着效忠和服从、坦荡而无私。
这种表述曾经成为口号式语言频繁出现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毛泽东就曾要求全党同志要“当老实人,讲老实话,做老实事”。邓小平也曾说过,一个革命者,是不是忠于党,忠于人民,就是看他是不是老实,是不是实事求是。但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除了在军队语言模式之外,这种着重强调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持信仰、服从组织、始终如一对执政党忠诚老实的表述,在领导人日常讲话中并不常见。直至中共十八大召开之后,这种曾经被视为意识形态色彩浓烈的文字又重新成为高频词。
习近平就曾经在多个公开场合专门强调“对党忠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014年5月他在“办公厅工作要做到‘五个坚持’”的讲话中,特别提到,“人之忠也,犹鱼之有渊,”对党绝对忠诚是中办的生命线,中办这块阵地,必须由忠诚于党、忠诚于党的事业的人坚守。而在2015年5月中国国家安全机关总结表彰大会上也讲话指出,对党绝对忠诚要求仍要加强。这些话,显然意有所指。
而在2015年初与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习近平又强调提出,要“心中有党、对党忠诚”,把牢政治方向,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时刻不忘自己对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一论述,被视为系统阐明了共产党人“忠诚”的内涵要求。
之所以如此高频率宣讲“忠诚”之重要性,执政党显然认为,此前一段时间在思想政治工作上有所疏忽松懈,以致“没了规矩,坏了方圆”,党员群体中出现价值取向物化、角色意识颠倒、组织纪律涣散、思想道德滑坡等趋向。一些官员依附于执政党,分享执政的红利,一旦面对各种诱惑就左右摇摆,或者随着地位提升、权力扩大,便蜕化变质。
中纪委办案显然是比理论宣讲更为奏效的手段。通过揪出所谓的“害群之马”和反面典型,告诫官员们慎独、慎微、自警、自省。从这个角度来看,中纪委通报内容的“推陈出新”,其实是为官员们划出“政治红线”,诠释的是高层看人、用人的新规范和新标准----“奢侈浪费者,下;泄露机密者,下;拉帮结派者,下;不忠诚不老实者,下,”而这些正是习近平政治规矩的具体化准则。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中纪委五中和政治局常委会在规矩一词上大做文章,但这并非习近平首次提出“规矩”二字,2013年7月习近平在西柏坡视察时,就曾面对当年毛泽东当年“进京赶考”之前提议的“六条规矩”有过表态,并称之为“这里是立规矩的地方”,可见习近平对于“规矩”二字,并非2015年才突发奇想谈出来。而是早有此念,甚至可以说是直接越过邓、江、胡,从毛泽东手里“接棒”。这不是第一次,无论是目前所谈论的“集中统一领导”还是之前的“古田会议”、“文艺座谈会”、“整风”皆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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