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官网通报,广东省国资委原党委书记刘富才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处分,并取消其退休待遇,并对其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广东纪委通报称,刘富才违反组织纪律,未向组织报告擅自出国,也不参加组织生活,长期滞留国外不归;拒不配合组织调查;在担任广东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长期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将本人及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在单位报销。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

刘富才落马
通报称,刘富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参加组织生活,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长期滞留国外不归,拒不配合组织调查,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富才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察厅报请广东省政府批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
刘富才个人履历:
公开资料显示,刘富才,男,1952年2月生,广东广州人,1972年2月入党,1970年12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7年上海海运学院运输管理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曾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
1996年任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兴华船务公司经理、南方船务公司经理兼香港南方船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1997年04月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运输部部长;
1998年05月任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货轮公司业务主管副总经理;
1998年12月任湛江港务局任局长兼党委书记;
2001年09月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
2003年04月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2004年01月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
2009年10月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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