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占领运动期间,在金钟发生暗角涉殴打公民党成员曾健超的“七警”事件,与投诉人曾健超涉袭警事件,两案19日于东区法院同日提堂,共传召59名控方证人,七警案的证人绝大部分是警察,而曾健超袭警案则清一色全是警察。两案提堂时间只相隔一小时,当七警提堂后离开时,曾健超才到达法庭,双方“一出一入”相隔少于一分钟,未有碰面。

港多民间团体集会,纪念占领周年运动
法庭两时半首先处理“七警案”,曾健超袭警及拒捕案在一小时后处理。两时正,七警依次为: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总督察黄祖成(48岁)、观塘反黑组主管高级督察刘卓毅( 29岁)、观塘反黑组侦缉警长白荣斌(42岁)、观塘反黑组警员刘兴沛(38岁)、东九龙刑事总部侦缉警员陈少丹(31岁)、九龙城刑事侦缉警员关嘉豪(32岁)及观塘反黑组侦缉警员黄伟豪(36岁)穿着西装,列队由正门进入法院大楼。其中,刘兴沛、陈少丹及黄伟豪均戴上墨镜及口罩。
律政司早前于案件发生一周年,检控现已停职的涉案七警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而伤人罪,指他们2014年10月15日在中环龙汇道政府大厦泵房东变电站外,意图令曾健超(40岁)身体受严重伤害。陈少丹更被加控同日在中区警署接见室七号房袭击曾。
7名被告19日由曾于警队任职的大律师钟伟强代表,律政司则派出资深大律师、副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出任主控。7人暂时毋须答辩,控方共有33名证人,事主曾健超为第一证人,其余大部分为警察。
钟大状表示,虽然各被告已停职,但大部分控方证人为警察,工作上或有来往需要,故除了1,000港元(1港元约合0.129美元)担保金外,裁判官将各人的保释条件定为不得与控方证人讨论案情。案件押后至11月17日再提堂,以等候转介区域法院的文件。
至于疑被七警殴打的公民党成员兼社工曾健超,被控一项袭警及四项拒捕罪。控罪指曾健超2014年10月15日在龙和道隧道顶花槽上涉嫌袭击11名警员。未几,曾再涉嫌抗拒在花槽上和花槽附近制服他的4名警员。
曾暂毋须答辩,控方将传召26名证人,全为警务人员。代表曾的大律师麦嘉汶申请把案押后六星期预审,遭控方反对。辩方反驳律政司花1年时间作检控,有充足时间作准备,故辩方申请押后准备文件的要求不为过。最终裁判官批准申请,将案件押后至12月9日预审,曾获准以300元现金担保。
曾健超由外籍大律师麦嘉汶代表,外籍律师韦智达及大律师党友陈淑庄亦陪同曾出庭。曾健超在庭外感 激传媒及香港市民的支持,但指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不方便透露太多,只想表达16个字“寻求公义,勇敢面对,政治打压,不屈不挠”,他其后在大批撑黄伞的 支持者及传媒包围下登上的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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