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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性解放揭秘:革命女青年的苦与痛


对生理现象的无知,与几乎没有什么避孕措施,很多离开父母、逆家庭的革命女青年都是稀里糊涂地怀了孕。她们中的有些人,甚至是在出现了强烈的妊娠反应后,才去医院检查,知道自己已经是准妈妈了。营养的不足,使她们的身体健康状况越来越差,对此体会最深的应当是贺子珍。萨苏撰写,发表于《史客1202》上的《延安女性深受怀孕之苦》一文,讲述了延安性解放时期,女性受的苦与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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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女大的学员

中国现代革命首先是思想革命、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直接表现为一系列的解放运动,运动中涌现出大量的叛逆者、逃亡者和理想追求者。走出家庭,叛逆社会,抛弃“三从四德”的旧式道德伦理,是青年知识女性踏上革命道路的必然开始。这场革命从来不提倡性解放、性自由,但在旧伦理已经被委弃,新道德还没有建立起来之际,婚姻自由与性自由曾一度蔓延过。

大革命时期的湖南郴州,有一批热血青年投身革命。“这些男女学生白天走上街头巷尾或深入农村,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晚上回来却是又唱又闹,疯疯癫癫的。夜间男女也不分,几个人挤在一张床上,深更半夜还吵吵闹闹的。……他们以为现在解放了,男女平等了,男女也可以不分了。”

这种极端行为很快就被革命组织制止了。

中国革命是在极其残酷的社会环境中进行的,表现在婚姻关系上或极端过激,或因战争环境无暇他顾而失控,或不得已而为之。“当时,井冈山上男女关系是比较随便的,双方一对歌,中意了,就可以成为夫妻,住在一起。”苏区最初简单的婚姻条例,是王明从苏联改进引入的,1931年11月,经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确定男女婚姻,以自由为原则”,“实行一夫一妻,禁止一夫多妻”,“确定离婚自由,凡男女双方同意离婚的,即行离婚,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亦即行离婚”。这固然为解除旧婚姻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为革命婚姻关系的解除提供了便捷。

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1939年4月,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共22条。之后该条例在1944年3月和1946年4月两次修订,对其中离婚条件都做了具体的列举规定。
但必须指出的是,这些法律条文的执行是有一定限度的。而在1939年4月以前,延安革命队伍里的婚姻主要是靠组织纪律来约束。恋爱结婚的条件有“二五八团”和“三五八团”之说。前者为:25岁,8年军(干)龄,团级干部;后者为:男女双方必须有一方是八路军的团职干部,男女双方必须是党员,且有3年党龄,双方年龄之和为50岁。对此,笔者至今没有查找到任何具体的组织决定,估计很有可能只是各地,甚至是各个部门自行拟定的,执行当中也时常因人而异,因事而异。

比如,当时驻守在米脂的八路军三五九旅规定的婚姻条件就宽松得多:红军时期入伍的连以上干部、抗战时期入伍的团以上职务,年龄在28岁以上,即可就地解决婚姻。

1937年“七七卢沟桥事变”后,出任抗大政治部主任的莫文骅感觉到,随着革命女青年的到来,婚恋情况也多起来。为了不影响学习,他在征得毛泽东的同意后,抗大政治部做出决定,要求学员学习期间不准谈恋爱、不准结婚。可是不久,抗大一位校领导干部没有报告,就与女学员结婚了。有人汇报后,毛泽东一纸手令,将该领导撤职,并降一级使用。莫文骅又觉得事情处理得严重了点,便给毛泽东写了一封求情信。毛泽东叫人把莫文骅喊去,当面责备说:“你这个莫文骅,规定学习期间不准谈恋爱、结婚的是你,现在说情的又是你,出尔反尔,怎么搞的嘛?”莫文骅自知理亏,赶紧检讨。后来,抗大发生黄克功事件,大家知道问题严重了。

受托随何穆、陈学昭夫妇到延安的夏沙,从抗大毕业后,被分配在抗大总校文工团工作。抗大总校于1939年迁往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后转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又回晋察冀。1942年整风运动期间,她带着身体和心灵的创伤回到了延安。

17岁时,她与文工团一位同事恋爱。不料,另外一个同事在与她接近过程中却使她怀孕了,这时她刚18岁。她相信组织,找到副政委张际春坦白交代,并请求处分。张际春给她无限期延长入党预备期的处分,但劝她结婚。张际春说,共产党员不结婚生孩子,怎么向群众解释?也不能把你长期“坚壁”在山洞里不让人知道。你们感情不好,生育以后可以离婚嘛。1942年,张际春调任八路军野战司令部政治部副主任,抗大来了新的副政委,他说共产党员怎么能那么随便,结婚不久就离婚?

为保护儿童,陕甘宁边区政府明确规定严禁打胎,“私自打胎者以犯罪论”。私生子与一般婴儿享有同等待遇,“周岁以前之婴儿,无论由母亲养育或雇人养育,每儿每月均发保育费10元;周岁以后的婴儿,领取半成的伙食粮费,并发给保育费5元,不领伙食费者仍发10元。”(这个时期,八路军津贴每月标准是:战士元,排长2元,连长3元,营团长4元,师长5元,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的津贴也是每月5元。)

这样的婚姻制度和婚姻环境,这样的胎儿保护政策和儿童保育政策,给革命队伍里的女青年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
对生理现象的无知,与几乎没有什么避孕措施,很多离开父母、逆家庭的革命女青年都是稀里糊涂地怀了孕。她们中的有些人,甚至是在出现了强烈的妊娠反应后,才去医院检查,知道自己已经是准妈妈了。这是她们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的,因为革命还远远没有成功呀!

面对突如其来的孩子,她们一筹莫展,怀孕后的妊娠反应接踵而至:

本来延安的小米饭、南瓜汤、盐水煮土豆,吃得香喷喷的。可是妊娠以后却难以下咽。……有的孕妇反应严重,吃进多少吐出多少,吐完了食物吐胃液,吐完了胃液吐胆汁,好像五脏六腑都在腹腔里翻滚。本来延安的饭菜营养已经够单薄的了,加上不能进食,经过几个月的折腾,即使是矫健的年轻女战士,也会变成病号。胎儿的营养全靠母亲自身储备,十月怀胎,待婴儿呱呱坠地,做母亲的臼牙开始摇动脱落,脸上出现皱纹,脑筋反应迟钝,达不到一个战士的素质要求了。

对此体会最深的应当是贺子珍。自从1928年5月与毛泽东结婚以来,井冈山上,长征途中,陕北延安,她“生孩子实在生怕了,十年生了九胎,现在肚子里又怀孕了”。她的身体健康状况越来越差,以至于在抗大学习期间竟然晕倒在厕所里。而她执意离开毛泽东,离开延安去苏联治病时,年方28岁。

十月胎成,接下来的生育,对这些战争环境中的知识女青年来说,有时甚至是生死考验。

1945年9月,正是重庆谈判的时候,王丹一在清凉山窑洞宿舍里生产了。

艾思奇在另外一间窑洞里写文章,我在窑洞宿舍里,没有灯光,感觉得痛疼难忍,就哼叫了。隔壁××夫人听到了,叫来艾思奇。艾思奇束手无策。这位夫人让勤务员赶快叫来中央印刷厂卫生员,问我预产期是哪一天?我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预产期。这样,就在窑洞宿舍里生了。

……只有一个勤务员,年纪太小,什么也不懂,第一天帮我们洗了一下,以后就不干了,脏衣服放在窑洞里8天没人碰。

1941年3月,曾志住进当时延安医疗条件最好的中央医院妇产科准备生产。最关键的时候,接生的医生们都去吃饭去了,产房里只有一个护士。孩子顺产出来时,护士没有接住,“咚”的一声,竟然掉进了产床下面的铁盆里。这个孩子就是陶斯亮。孩子生下来了,但吃饭的医生还没有回来,她就只能在产床上躺了有一个小时,才被抬进病房里。“病房也在窑洞里,这个窑洞还住了一个女同志,刚分娩两天。我被抬进病房后就再没有人来管我了,而我却开始大出血。想请医生来,又不好意思让刚分娩的病友去,这个时候我真希望医生能碰巧来一下,哪怕进来一个护士也好呀,可始终等不到。直到我感觉快虚脱了,才告诉对面床上的同志,她立刻起来,看我脸色苍白,马上去叫来了医生,此时我已失去知觉了。”她是陶铸的夫人,尚且如此,其他人住院生产的护理情况也可想见了。
“当时延安条件困难,不是生下小孩就有托儿所。……许多母亲为了给孩子一点营养,十分辛苦,要自己养羊、放羊才能挤出羊奶给孩子吃。为了给孩子做饭,要到大伙房后边拣煤核,才能烧起小炉灶。”当初奔向延安的知识女青年们,都是怀抱着一腔救亡报国,改造社会的崇高理想和革命热忱,可以说,她们谁也不会想到自己叛逆了旧家庭和旧社会,来到革命队伍里还要回到窑洞,回到家庭,去带孩子。

她们有了孩子,她们便被一根无形的绳索捆缚在一个狭小的笼子中了!她们迈动不开脚步,向学习,向工作,去进取她们自己的希望。为了抚育着革命的新的一代,她们是愿意付出最大的牺牲与忍耐的。因此,烦恼与劳累,不能使她们发出一句怨言。只是她们不愿意放弃为革命所应尽的母性外的人性的职责。她们在矛盾中挣扎!

革命女青年们作为妻子和母亲,在生育中所经受的流血、疼痛与伤心,直接剥落着她们的飒爽英姿;而回到窑洞抚养孩子,日常生活的平庸与琐碎,则间接侵蚀着她们的壮志豪情。

而最让她们心痛的,则是母性与事业的两难。革命对于革命者来说,总是第一位的。于是,就出现了将孩子送给老乡临时抚养或永久抚养的事情。可惜,陕北老乡们家里的条件之简陋,又往往是出乎想象的。

1941年3月,韦荧在中央医院生育后,身体非常虚弱。她与艾青商量后,决定把孩子暂时托放在附近的一个老乡家,准备等自己出院后再接回来。一个月后,他们去接孩子时,“推开门,发现主人不在,再看炕上,婴儿身边放着一碗小米汤,碗里还趴着一只苍蝇。……孩子骨瘦如柴,显然是缺少营养的缘故。不几日,这个孩子终于夭折了”。这是韦荧与艾青婚姻中的第一个孩子,给他们刺激很大。孩子死后的第三天,他们两人在窑洞里枯坐,半晌都没有话。

石澜在抢救运动中生下孩子,但觉得最痛苦的是生下孩子后又被迫丢弃孩子。“1943年我生了第一个儿子以后,用乳汁哺育了将近一个月,当婴儿第一次向我发出天使般的微笑时,我是多么地陶醉啊!但就是在这时,上级却通知我,要我把婴儿送给别人,而且联系好了,送给王家坪附近的一户农民。因为舒同要到前方去,我必须随他同行。这是大局,我别无选择。当我把自己的幼儿,从怀中用双手托起交给一个陌生农妇时,我的心都要碎了。我这个年仅26岁的小母亲支撑不住自己的身体,昏倒在农妇的家门前。”

附:陶铸夫人曾志:《一个革命的幸存者》披露性解放

妇女是中国社会的最低层,在极受政治经济压迫的同时,还得承受夫权的横行。从“五四”时代的反对小脚、走出家庭到革命时代舞枪弄棒、参与政治,现代妇女一改传统造型,“不爱红装爱武装”。虽然革命的男性特征及其严格的组织纪律使女革命者较少展露女儿本色,但女革命者回忆录还是提供了更丰富的革命场景。

在女革命者的回忆录很少的情况下,曾志的《一个革命的幸存者》(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一书值得细读。
1 性解放?

中国革命首先是政治革命、社会革命,但由于社会革命的对象之一是包括“三从四德”在内的传统伦理,由于共产党在革命动员中以“解放”、“自由”为口号,因此对于参加革命的青年男女来说,革命也包含着婚姻自由、一定程度上还有性自由的意义。曾志记得:

当时郴州有一批热血青年投身革命,……这些男女学生白天走上街头巷尾或深入农村,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晚上回来却又是又唱又闹,疯疯癫癫的。夜间男女也不分,几个人挤在一张床上,深更半夜还吵吵闹闹的。……他们以为现在解放了,男女平等了,男女也可以不分了。(上页51─52)

革命意欲颠覆原有的社会控制体系,革命青年尤其感到原有的道德系统对人性欲望的约束力,他们理所当然地把性自由当作革命的题中应有之义。岂止是知识青年,在闽西,少年先锋队在反封建、反旧礼教,主张男女平等、婚姻自由方面作了大量宣传工作,“一些深受主人欺辱、受公婆虐待的丫头、童养媳,经过少年先锋队的宣传教育,纷纷起来反抗,投身革命。”(上页95)后来成为党的领袖人物之一的王稼祥,1925年由父母包办与一个没有文化的女子结了婚后,革命思想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不想恋爱的幸福,不去组织家庭,只把我的全力,置之社会革命。唉!革命是我的央寄托了。”(1)

一些青年最初是冲着婚姻自由而参加革命的的。胡也频在小说《同居》中这样描写婚姻自由(包括性自由)的吸引力:“妇女们更快乐更活泼得利害。她们从前都没有出息地关在贫苦的家庭里弄饭,洗衣,养小孩,喂猪,像犯人关在监狱里一样,看不见她们自己的光明,现在她们好象是在天上飞的鸟儿了。她们的生活自由了,没有压迫没有负担。并且不害怕丈夫了。她们可以随自己的意思和男子们结识。她们还可以自由地和一个‘同志’跑到县苏维埃去签字,便合适地同居起来。”(2)

1937、1938年,受斯诺《西行漫记》和范长江《中国的西北角》、《塞上行》的影响,大批青年知识分子怀着对中共和新生活的憧憬奔向延安,理想主义、浪漫主义一度在延安盛行,男女交往相当随意,十月革命后苏俄柯伦泰夫人的“杯水主义”很有市场,一些历尽艰辛的老干部率先“与传统作彻底决裂”,“打游击”和“革命的恋爱”成为新生活的标志。

但中国革命许诺的只是婚姻自由而不是性自由、性解放,严酷而艰苦的革命最需要的是禁欲主义。最典型的是潘汉年,为了一心从事革命,他在苏联做了绝育手术。革命行为是超道德、反道德的,但革命队伍也需要由外向内灌输的“道德”,它要求改造人性,灭绝人性,要求无条件的牺牲、奉献。从国民革命时期章太炎的“道德无我”论到共产革命时刘少奇的“驯服工具论”,在取消个人权利以服从整体目标的意义上,革命道德与传统道德有相合之处。所以无论中国革命怎样提倡道德革命、文化思想革命,但本质上仍然只是政治革命、夺权斗争,革命者在文化观念、人生观念上仍受传统的隐形控制。即使在政权到手、毛泽东仍要继续革命、不断革命时,他也只是在1958年设想过废除家庭,直到天翻地覆的文革,他也从未提出过性解放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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