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众议院2日通过支持台湾参与“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法案,法案条文说明国际刑警组织容纳非会员体成为观察员,美国总统将在法案生效后30日内提交策略报告。对此,中华民国驻美代表处在新闻稿中表达感谢。
美众议院2日以392票赞成、无人反对“压倒性”票数通过,支持台湾参与“国际刑警组织”第1853号法案(H.R.1853)
,这项法案由共和党众院外交委员会亚太小组主席邵建隆(Matt Salmon)4月提出,共和党众院外委会主席罗艾斯(Ed Royce)、民主党外委会首席众议员恩格尔(Eliot Engel)及民主党外委会亚太小组首席众议员薛曼(Brad Sherman)连署担任共同提案人。
台湾从1964年起以“中华民国警政署”的名义参与,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84年申请加入,让台湾遭到排除,这使得台湾无法取得国际刑警组织I–24/7全球刑警通讯系统资料,只能透过美国等其他国家拿到二手资讯。
美国在1994年检讨台湾政策时,已宣示支持台湾参与适当的国际组织,并持续重申美方的支持。法案通过后,美国总统将在法案生效30日内向国会提出非机密报告,阐明美国支持和协助台湾以观察员身分参与国际刑警组织的相关会议、活动及机制。
这是美国国会继支持台湾以观察员身分参与“世界卫生大会”(WHA)及“国际民航组织”(ICAO)后,再次以具体立法行动,让美国行政部门协助扩大台湾的国际参与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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