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性关系”已成为纪委通报的高频词。辽宁省阜新市委原常委、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刘福祥因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辽宁省纪委消息称,经查,刘福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通报称,刘福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刘福祥开除党籍处分。
日前公布的堪称“最严党纪”新增查处“不正当性关系”。“通奸”字眼被废止,以“不正当性关系”代替。
专家分析称,比如原条例第150条中关于“通奸”“包养情妇(夫)”的提法在新条例中被删除,范围扩大到“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让纪律处分的面更宽更严。“有些不正当性行为可能只是道德问题,不违法,以前太具体反而容易有遗漏,让一些人钻了空子。修改后把软约束变成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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