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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高官披露中俄勘界细节:两处国界至今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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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里赫·瓦西里耶维奇·季列耶夫曾任苏联外交部第一局局长,以俄联邦“无任所特命全权大使”身份,出任中俄联合勘界委员会俄方首席代表,经历了20世纪90年代中俄联合勘界全过程。1999年,他就勘界问题写有一篇长文:《俄中国界4200公里》(发表于〔俄〕《国际生活》杂志,1999年第2期)。这篇文章对于我们了解和研究中苏、中俄关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杂志2005年第5期,刊登了有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中心原主任、中国苏联问题泰斗姜长斌教授编译的该文,从俄罗斯的角度还原了中俄划界勘界的过程,文章的内容也可令近日媒体界喧嚣的俄罗斯归还中国4.7平方公里土地的闹剧现出原形。文中的小标题为姜长斌教授所加,文前有姜教授所加的中俄划界的背景资料。

文章配图

中俄两国由于共同的国际利益关系日渐密切,两国两军交往频繁

领土边界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之初,中苏同处一个“社会主义阵营”,两国边界领土问题虽然混淆不清,但两国国家利益大体一致,因此矛盾暂时得以掩盖并被搁置。从上世纪50年代下半期开始,中苏两党由意识形态分歧逐步扩大到两国利益冲突,历史遗留的领土边界问题也随之突出起来,中苏边界不断出现冲突。

从1964年至1991年签订《中苏国界东段协定》,两国断断续续共进行了3次领土边界谈判。第一次谈判为1964年2~8月。第二次为1969年10月20日至1979年6月底。第三次谈判为1987年2月至1991年5月16日中苏签订《关于两国国界东段协定》为止。

我国在解决中苏(俄)领土边界问题上的一贯立场是:第一,解决边界问题要尊重历史。中苏(俄)边界问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要解决问题必然要涉及对历史的认识,必然要澄清历史事实,辨明是非。中方始终认为,1858年以后清朝政府同沙俄签订的一系列领土边界条约都是不平等的。第二,清朝政府同沙俄所签订的条约虽然是不平等的,但那是两个主权国家之间的条约,从国际条约法公约看,是合法的国际条约,应该将它们作为重新划界的依据。第三,新中国是旧中国的延续,是在旧中国原有领土上建立起来的,是旧中国固有权利和义务的继承者。边界条约是对一个国家领土范围的法律规定,应该继承。此外,解决边界问题还需要考虑现实情况,要贯彻和平外交政策,最大限度地维护两国合理合法的利益[1]
但是,在第一、二次边界谈判中,苏联的立场却与我国大相径庭。第一次谈判时,苏联根本不承认两国存在领土边界问题,不同意中方所提以"条约为基础",而主张“以条约文件为基础”,实际是利用旧有条约的含混不清,使苏方实际控制线合法化。第二次谈判时,苏方把19世纪以来中俄签订的共19个关于领土边界的不平等条约,硬说成是“平等的”,是俄国“收复失地”,或者是占领“无主土地”。为此,苏共中央于1964、1969、1972和1978年多次发出指示,掀起一场大规模的修改历史的运动[2]。

尽管如此,前两次谈判在客观上还是有一定的成果的。首先,两国弄清了对方的立场和意图。其次,搞清“有争议”的地段和地区。

中苏边界谈判真正走上正轨,是1987年2月开始的第三次谈判。这次谈判的基础是两国政治关系开始变暖。1986年7月28日戈尔巴乔夫在海参崴发表讲话称,苏联愿意按照国际公法解决边界问题,希望两国边界在不久的将来能够成为和平友好的地区。同年9月2日,邓小平作出回应。此后,第三次边界谈判始得以顺利进行。1991年5月16日,双方签订《关于中苏国界东段协定》。1992年中俄组成联合勘界委员会。

中俄联合勘界委员会经过7年多艰苦而又紧张的合作,于1998年完成了它的使命。这为2004年10月14日中俄签订《国界东段补充协定》,全面划定中俄边界提供了充分的前提。季列耶夫在俄罗斯《国际生活》杂志撰文,介绍了第一阶段情况。这篇文章表明:俄方基本接受了中方的一贯主张,批驳了俄国内的许多错误观点。现将该文扼要介绍如下。

一、关于中俄边界形成史

俄中划界历经了300余年历史。俄中第一个边界条约--《尼布楚条约》订于1689年。那时,阿穆尔地区和滨海区(按指乌苏里地区)还没有被条约所涉及。1858年《瑷珲条约》说的是:阿穆尔河(黑龙江)左岸划归俄罗斯,滨海区为两国"共管"。1860年的《北京条约》,则将滨海区全部划归俄罗斯。当时的情况是,中国正在经历与英、法的艰难战争(按指第二次鸦片战争)。

《北京条约》附有一份比例尺为25俄里比1英寸(1∶1050000)的地图。在这张地图上,乌苏里江只是标示为一条线,显示不出江中岛屿(又称"洲渚")。在阿穆尔河上也仅仅标示了个别岛屿(按:指黑瞎子岛)。这幅地图上画有一条红线,它在一些地方草率地与中方岸边相重叠。这就构成了后来出现种种错误解释的起因。图上只有一处边界走向清晰,即红线是穿过卡扎凯维奇水道的(按,即我国抚远水道,位于黑龙江右岸、乌苏里江口左侧)。此外,正如后来被确认的那样,这条红线当时是被"漫不经心地"画上去的。1886年双方对滨海区的边界作了若干修改。
1911年签订的《齐齐哈尔界约》(按:又称《满洲里界约》),划定额尔古纳河上的边界线,它第一次确定了签订《尼布楚条约》时没有划定的岛屿归属。120个岛屿划归中国,160个岛屿划归俄国,但是其中有16个岛屿是在俄国边界之外。结果可想而知,俄国在边界之外占领领土,中方迟早是会做出反应的。

当时的条约文件是不完善的,它们只是在原则上规定,阿穆尔河与乌苏里江是两国边界:一方岸边属于俄国,另一岸边则属于中国。没有任何一项条约载明通航河流--阿穆尔与乌苏里江双方在水面上的边界线,法律上从未载明江上岛屿的归属。除了某些地段之外,两国边界也从未勘界立桩。

这种情形不能不引起忧虑。20世纪20年代,双方曾经试图确定苏中边界。1924年5月31日苏中关于确定两国外交关系的协议(指《中苏解决悬案大纲协定》----编译者)就曾含有这层意图。双方约定进行勘界,但是并没有实现。20世纪30年代中期,在日本侵占满洲(我国东北--编译者)的情况下,苏联单方面把阿穆尔河与乌苏里江靠近中国岸边的许多岛屿置于自己控制之下。中国当然不会同意这种做法。众所周知,单方面确定控制线,不能成为边界双边机制的基础,不会有双边文件的认可。

在许多陆地边界地段还出现了实际控制区"移位"现象。1926年苏中北京界务会谈时,苏联提供的“草案”中就说:“……苏中边界线不止一次地被双方当地居民或当地政府移动。因此,首要的是,必须按照俄中各项有关协议、界约恢复边界线原状。”100多年来,我国从未与中方共同勘查过边界。

形象地说,俄中之间由于频繁的“移位”,结果形成了两条不同的边界线。一条是条约性的,尽管条约规定的走向也是不明确的,另一条则是实际控制线,总的情况是,控制线移向中方一侧。这既不符合条约规定,更未经双方确定,也从未得到过中方的承认。

同中国进行认真而又详尽地讨论边界问题,始于1964年。双方在会晤中首次交换了各自的测绘地图。经过对比,搞清了苏联-中国东西部边界(当时,西部边界系指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和塔吉克斯坦的边界)有20余个地段存有争议。谈判结果,拟定了苏中东段边界协议草案,而关于哈巴罗夫斯克附近的大乌苏里岛和塔拉巴罗夫岛(即黑瞎子岛和银龙岛----编译者)归属未能达成一致,“草案”只好开了“天窗”。但按当时的苏联领导的指示,在哈巴罗夫附近岛屿未获最终解决之前,不能草签协议。

由于与中国的边界问题未获解决,终于导致1969年3月达曼斯基岛(即珍宝岛)和8月铁列克提边界地区的武装冲突。为了避免事态恶化,1969年9月11日苏中两国政府首脑商定恢复边界谈判。双方对话从1969年持续到1978年无果而终,没有取得任何实效,甚至未能着手讨论边界线具体走向问题(苏方一直坚持、纠缠要中国首先承认19世纪以来的领土边界条约是平等的----编译者)。1987年再次恢复谈判。双方都没有设定任何先决条件。这次谈判是在两国关系不断改善的背景下进行的,最终于1991年5月16日签订了《苏中东段国界协定》。
谈判前和谈判过程中,(俄方)所有有关部门都曾参与过各地段边界走向的磋商。外交部、国防部、边防总局、俄联邦界河舰队总部以及其他有关的主管部门和政府部、科研机构都参与了预备草案的制订。关于谈判进程,也随时向我方与中国相邻的边疆区和州进行了通报。

当然,1991年协议的制订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苏方代表团在那些边界线完全符合条约文件规定的地方,成功地维护了我方的利益。1991年《协定》肯定了这些地方的边界。而对于那些客观上对以往条约可以做出完全不同解释的边界线,经过协商,达成了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最后,条约文件就原先完全没有划界的地方,确定了划界原则。这主要指的是在阿穆尔河与乌苏里江面上的划界。

二、俄代表团是如何面对俄国内各种反对1991年《协定》的力量的

为了落实1991年5月16日的《协定》,1992年成立了俄中国界东段联合勘界委员会(后来,西部勘界任务也赋予了这个委员会),成员是俄中双方代表团。1991年《协定》第4条对联合委员会的职责有明确的规定:“为了实现本协定第2条所述中苏国界线,缔约双方决定根据对等的原则成立联合勘界委员会并责成该委员会实施勘界工作----确定界河主航道中心线、河流中心线或主流中心线的确切位置,根据本协定第5条确定国界河流中岛屿的归属,树立界标,起草勘界文件,绘制详细的勘界地图,以及解决与完成上述任务有关的各项具体问题。”关于划界的谈判,不在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之内,当然更不包括重新修订了。关于这一点,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勘界过程中,俄方代表团有时碰到某些地方人士想要修改1991年协定的企图。在一些地段上,提出过不同意1991年协定的反对意见,要求修改协定条款,即保留实际控制线,甚至要求单方面废除协定条款。这些反对意见的论据之一,是硬说《协定》允许“在实地勘界时改正或补充协定的疏漏”。论据的坚持者引用的是1991年《协定》第5条。但第5条明确规定的只有一点,即“主航道和作为国界线的主航道中心线、河流中心线或主流中心线的确切位置和据此划分河流的岛屿归属以及在国界线沿分水岭行地段的分水线,待中苏勘界时具体确”。可见,这里根本没有提到什么“修正疏漏”问题。不论是第5条还是其他条款都没有类似内容。

参加委员会的俄方代表团从一开始就力求照顾临近边界各边疆区、州的利益。除了外交部、国防部、边防军和海军总参谋部的代表之外,代表团还吸收了邻近中国边界的5个联邦主体----滨海边疆区、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阿穆尔州、赤塔州和犹太自治州行政当局的副首长参加。解决西部边界问题时,吸收了阿尔泰共和国相当于共和国副首长职位的代表参加。进行实地联合勘测时,俄罗斯工作组史无前例地吸收了邻近中国边界的区和市的地方行政首长(或者其副手)参加。这些人有助于勘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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