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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谈维权律师 要派自己人上


北京时间11月10日,济南召开全国范围内的关于信访的律师培训会。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其江称,开展这项工作是政法机关和律师协会合作的结果,各级政法机关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但律师也要爱党爱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不能为沽名钓誉宣传负面新闻。

近日,中共政法委印发关于律师参与信访维权的意见,其中规定“要发挥律师的独特优势”,动员律师积极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但律师参与涉诉信访的前提是要“政治上靠得住,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要有良好职业道德,不沽名钓誉炒作信访个案;要业务精通,善于做群众工作,把理说到信访人心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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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律师浦志强被抓曾引发抗议

政法委副秘书长王其江说,政法机关对参与这项工作的律师要厚待,开通与律师密切沟通。比如,要实行“即时会见”或“预约会见”,保障律师会见的优先权,不受限制地及时与律师沟通交流;对律师工作中形成的日志记录、就案件提出的意见建议,要第一时间处理。

外界认为,中共抓捕了一大批维权律师之后,在国际上和国内的异议人士中引起了反弹,外界对此大多持批评态度。中共意图派遣“自己人”做上访者的维权律师,并且对这些律师要“待遇优厚”,这说明中共从中央层面开始重视上诉人群的维权事宜,也开始重视因抓捕维权律师所引发的批评的声音。
王其江在此次会上说,政法机关要保障律师知情权和阅卷权,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要保障律师申请调取证据权,借鉴一些地方做法,签发“调查令”,授予律师“尚方宝剑”,决定不予调取的,应及时说明理由;要保障律师发表意见权,及时反馈;要保障律师的人身安全权,及时制止和处置接访、化解过程中危害律师人身安全的情形。

如何对待律师提出的法律意见和化解建议是能否发挥律师作用的核心和关键。王其江要求,对律师认为案件可能存在错误或瑕疵的,应当认真审查,慎重研究,符合法律规定的,及时启动程序,依法纠正错误、补正瑕疵。对律师提出给予当事人司法救助的建议,应当及时审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审批兑现。

王其江在报告中也对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提出要求,即在化解工作中要保持独立性,在代理申诉中要保持公正性。他说,律师不是受雇于政法机关,不能成为政法机关有错不纠的“说客”,也不能为多收代理费,成为委托人无理诉求的“代言人”,而是只服从于法律,服务于法律的正确实施。要充分尊重信访人的主体地位和主观意愿,不能搞强制化解、强制代理。

由此观之,中共政法委虽然坚持关于上访人群的律师要“政治上靠得住”,要“拥护共产党领导”,但在具体的维护律师的权益方面,中共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有分析认为,中共之所以能更重视律师的权益,和近期因抓捕维权律师引发的抗议的声音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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