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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痛下狠手揪小错 7省部级官员被处分


18大以来违反八项规定被处分的省部级官员,已增至7名。中纪委近日发布10月份的八项规定查处情况“月报”。这7名省部级官员中,有3人被直接点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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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7名省部级官员中,共有4人官方暂未点名曝光,未披露姓名、职务等信息。其余3人分别为付晓光、王建鸣、董军。

2012年,原黑龙江省副省长付晓光担任黑龙江亚布力旅游区开发指挥部的副总指挥,副省级待遇。

十八大后首个因违反八项规定被处分的省部级官员为黑龙江省原副省级干部付晓光。2013年12月,中纪委通报,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大量饮酒并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严重后果,由副省级降为正局级。

付晓光被处分一年之后,2014年12月26日,中纪委曝光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违规参加公款宴请的案例。

中纪委通报称:2013年12月19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与省政府法制办在武汉东湖宾馆召开立法工作沟通协调会。会后,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在东湖宾馆组织宴请,王建鸣等48人参加,宴请花费公款17659元。王建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4月28日,中纪委通报了8起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其中就包括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的陕西西安市市长董军。

此外,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接受媒体采访时证实,去年交通运输部一名副部长因大吃大喝被通报。
可以发现,在此次通报批评中,“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发案率”最高,高达924件,占比24.26%。排在第二位的是“违规发放津贴福利”,共796件,占比20.9%;“大办婚丧喜庆”排在第三位,共548件,占比14.39%。

中共党鞭王岐山曾态度坚决的指出,反腐败要讲“不敢”、“不能”、“不想”。反腐中的“不敢”是治标,“不能、不想”是治本,我们要结合起来,标本兼治。八项规定的成功与否,已经变成一场输不起的战斗。

可以看到,在十八大之后的反腐风暴中,“不敢腐”初显成效,因此,除了人事布局外,中央也已开始着手从制度层面布局,推动从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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