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恐怖主义的肆虐,令全球范围内人质事件频繁发生,而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深入,在海外的中国人势必越来越多。他们难免遭遇恐怖袭击的威胁,一旦发生意外,中国靠什么去解救他们?

“不能付赎金”渐成共识
长期以来,国际社会营救人质的思路无非两条:以谈判为主,不惜缴纳赎金;以直接解救为主,拒不缴纳赎金。
广州《南方周末》报道,前者的思路是建立在“人质安全第一”的前提上,希望“先花钱把人捞回来,别的以后再说”。法国是这一思路的代表。法国政府曾多次直接介入人质赎金谈判,并多次直承支付了赎金。
后者则是基于“不鼓励恐怖主义行为”的原则,并且认为缴纳赎金会刺激“肉票市场”,促使更多劫匪对绑票勒赎趋之若鹜,反倒加大了海外侨民的人身危险。美国、日本等国甚至立法禁止企业和私人缴纳赎金,违者追究法律责任。而大多数国家仅仅拒绝政府出面缴纳赎金,但不阻止企业或个人与绑匪做交易。
早在东汉末年,中国就因“桥玄幼子劫质案”制定了“要子无将”(即不允许向绑匪支付赎金)的法律条文。但是,现实中“赎票”行为比比皆是。近年来,在海外发生的劫持中国人事件中,中国解救人质的主要思路是“找关系”----即试图通过靠得住、够得着的各种关系进行斡旋,尝试各种解救方法。
如今,“不能付赎金”已为大多数国家所认同(虽然程度有差异)。之所以如此,一是ISIS等组织把人质当生意且经常收了钱还撕票,毫无信义可言。这让越来越多国家开始认同不能助长“肉票”市场商机的理念;二是近期几次恶性恐怖袭击(如巴黎11・13和巴马科11・20暴恐案)都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恐怖分子根本不给任何谈判的机会,直接通过屠杀人质寻求影响最大化。
绑匪和绑匪不同
绑匪和绑匪不同。有些绑匪,定期绑架外国人质只是为了“上头条”,真实意图是迫使当地政府和国际社会正视其政治经济主张,并让自己不至于被世人遗忘。被他们绑架的人质通常可以谈判解救,并且未必需要支付赎金;有些绑匪是不折不扣的经济绑匪,一般“越货而不杀人”,给钱就放;而像ISIS这样的极端原教旨绑匪,他们绑架人质的主要目的是制造恐怖,震慑国际社会,并借此向背后的金主和各地追随者显示实力,以吸引更多人力、物力、财力。对人质而言,这类绑架是最危险的,因为不论是否给钱,他们都可能“撕票”,并且留给解救者的时间很少。
正因如此,就必须确保有能力迅速、准确判明劫匪动机、暴力属性,并据此作出最有利于保障人质安全的选项。而要做到这点,情报工作必须加强,并需设立有针对性的专属机构。
国际恐怖事件往往牵涉到多个国家、多种势力,这就需要相互沟通,以利于配合。不仅如此,各方利益并不一定完全重合,有时出于自身考虑,其它合作者会有意无意采取一些未必对人质有利的做法。
这就要求政府外交及其他相关部门早介入,更及时、全面了解绑架者的动机、背景、诉求和人质状况,也可尽早让对方知道自己的立场。在大多数时候,底牌越清晰,态度越明确,摊牌也会越快,人质相应也就越安全。
军事营救手段是不得已的备案,可以不用却不能不备。这种最后手段是中国目前在海外人质营救方面的最大短板,不仅体制、装备、投送能力等硬件不足,观念、信息情报、地利等差距更大。如果不能将各方面整合,即便具备一定武力解救的条件,也未必能及时反应。
全球联手反恐
也许,最根本的办法应该是提高绑票勒赎者的“经营成本”,让他们从事绑票活动风险最大化、收益最小化。
“有份送,死没份收钱”,绑架事件就会越来越少。仍以索马里海盗问题为例,最初许多国家、尤其一些跨国企业热衷缴纳赎金,结果索马里海盗越聚越多,越干越起劲,甚至有外地“发烧友”带钱带枪入伙。待各国相约不再缴纳赎金,并纷纷采取护航等打击行动,索马里海盗行业便日渐萎缩,如今已不成气候。
但要完成这一点,需要国际间共同行动,索马里反海盗的卓有成效,奥妙即在于此。而这种各相关国家在特定问题上的互相配合,却还不能在每一次事件上都生效。
在巴黎“11・13”系列恐怖案发生后,联合国安理会以15比0全票通过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打击ISIS的决议。希望年末所发生的这一系列不幸,能促使国际间像在索马里协同反海盗那样,在应对恐怖主义的行动中真正携起手来,共同摧毁罪恶的绑票勒赎产业链。
中国人海外遇恐袭并非没有先例
虽然与欧美国家相比,中国人在海外遭到恐怖组织绑架的案例相对较少,但也并非没有先例。
香港凤凰网报道,早在2005年,中国工程师王恩德和王鹏,以及担任安全警卫的一名巴警察和司机,在巴基斯坦与阿富汗接壤的南瓦济里斯坦部落地区被一伙武装分子劫持。一天以后中国通过外交渠道组织30位部落长老与西北边境省政府的政治代表紧急磋商营救人质事宜,但中方代表团被拒绝参加谈判团。部落长老与绑架中国人的恐怖分子举行了数个小时的谈判未果,随后巴基斯坦政府派出精锐部队进行强攻,5名恐怖分子被击毙,中国人质一死一伤。
据悉,这些恐怖分子要求用中国人质交换两名俘虏,并且提供谈判后的安全通道,巴基斯坦武装部队在听到绑匪所在屋内有枪声之后发起了强攻。事发后,中国政府强烈谴责了恐怖主义行径,并敦促巴基斯坦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所有在巴中国人的安全。
同年早些时候,8名前往伊拉克务工的中国人在伊拉克被一个自称“伊斯兰抵抗运动努曼旅”的伊拉克武装组织挟持。该组织要求中国政府48小时内澄清这8人前往伊拉克的目的,否则将杀死他们。这8名中国人是自行前往伊拉克的个体务工人员,既不会说阿拉伯语又不会说英语。此前已有20多国的180多名人质先后被伊各种武装组织绑架,至少35名人质被杀。
中国外交部在收到信息后联络了当地库尔德爱国联盟、伊拉克伊斯兰党等在内的伊各个政治党派。在没有任何渠道可以联络恐怖分子的情况下通过半岛电视台“隔空喊话”澄清中国人前往伊拉克只是务工。随后,外交部派出由武警保护的工作组从北京出发前往巴格达实施解救工作。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挟持人质的武装分子“由于中国政府对他们的要求表现出了诚意,最终释放了人质”。
同样是在伊拉克,2014年中石油在伊拉克南部哈法亚油田项目组有一名中方工作人员被绑架。14日以后,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26日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经过各方的积极努力,这名中国工程师已经安全获释。”据媒体公开报道,“中石油以外交方式施压,后来伊拉克政府把劫匪的家属劫持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共同放人,公司(中石油)额外给匪徒50万元人民币。”
中国公民伴随中国资本遍布全球各地,而恐怖主义的魔爪也开始伸向在海外的中国人。
其实,对付恐怖主义威胁,预防是第一位的。具体上来说,在战乱、地方武装盛行、恐怖主义肆虐的国家和地区,国家应劝阻无关公民前往,并组织撤离当地的中国人。也门撤侨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而对于有必要留在危险区域的外交、工程人员,国家应事先协同当地政府组织安保工作,在力所能及的区域,动用国家力量进行保护,比如亚丁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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