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再拖之后,高瑜案终于北京的寒冬尘埃落定。被抓已逾两年半之后,高瑜经过两次审判,于11月26日由有期徒刑7年改判为5年,暂予监外执行。不可否认,公检法系统亡羊补牢,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一些不利影响。但问题在于,这样前后的摇摆,无疑暴露了公检法系统的进退失据,彻底的暴露的尖利牙齿背后的弊病。

高瑜案的反复再度曝光了中共公检法的弊病难除
之所以如是说,需要对高瑜案进行一个简单的回顾。2014年4月,因向海外网站传送有关中共意识形态管控的“机密文件”,高瑜被北京警方拘留,失去自由。2014年5月8日,在没有经过法庭审理的情况下,中央电视台就在新闻中播出高瑜忏悔认罪的录像,并表明是“警方提供画面”。
同年11月,以不公开审理的方式,高瑜被北京三中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高瑜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此后,经过三次延期,2015年11月24日,北京高院不公开审理高瑜上诉一案。两日后的11月26日,北京高院公开宣判,“依法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与此同时,北京三中院作出暂予高瑜监外执行决定。至此,高瑜以戴罪之身“重获自由”。
可以看到,从最初的通过央视“游街示众”,再到强硬重判,到最终减刑两年且准予监外执行。高瑜案的走向,能够明显的看到转圜。虽然,到最后的转变依然还十分保守,但还是为人们所乐见。
但纵观高瑜案的始末和细节,更多的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是对高瑜一贯以来对中共事务不断发声、“指手画脚”的惩罚,而所谓的泄密,只不过是个由头和借口。正是源于此,才有了今天高瑜案终审不伦不类的结果。不仅起不到“杀鸡儆猴”的效果,反而弄巧成拙。而这一结局的直接肇始,便是公检法系统一贯思想宁左勿右,手法简单粗暴惯性之下的产物。
作为中共统战的重要对象,知识分子有其鲜明的特点,那就是热衷于在一些公共事务上发表看法,其中一些可能会触及中共敏感神经。但知识分子并不是中共天然的敌人,而且还是能够推动中国进步的最重要力量之一。当然,以国家机器强力的对他们进行压制,甚至找个借口或者由头进行控罪,会在这个群体身上划下难以愈合的创伤,可能得不偿失。
在这一点上,擅长“硬碰硬”的公检法系统明显缺乏足够的认知。长期以来,在“左”的思维的影响下,中共总是习惯于将任何事都与政治挂钩,一旦被认定为非议政治,往往被用专政手段处理。非此即彼,宁左勿右已经深入一些官员的的血液。因此,除了用专制手段之外,几乎没有其它灵活的、有说服力的处理方法。近年,以所谓“寻衅滋事”罪抓捕各类不同异见人士,便是这一思维惯式下的典型。
在周永康之后,公检法系统曾进行过一轮“拨乱反正”,强调“以人为本”的理念,不再是周永康时期的片面维稳。但现在看来,光“拨乱反正”仍然不够,还需要从思想和意识上进行“改头换面”。不仅要成为依法治国凭藉,还应该洞悉政治大局,以及最高层的思路。
据称,高瑜一案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变化,还是得益于中共最高领导人习近平的“关心”。有消息称,习近平对公检法系统对高瑜,以及浦志强等大动干戈颇为不满。未经证实的传闻还称,习近平甚至拍了桌子,指示司法系统一定要依法办案,决不能无中生有,也不能轻罪重判。看来,公检法系统接下来急需要做的,可能便是怎样不让“领导”操心。
自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力推依法治国与司法改革后,中国各地方的公检法机构对此理解并未到位,依旧秉持“强有力”的专制思维以及对敏感事件泛政治化的行为方式,这距离习近平所要求的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显然还有相当差距。公检法系统需要彻底的改头换面,找准自己在依法治国中的位置,莫成为中国现代化路上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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