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窝案审理逐渐接近尾声。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骏巨额受贿案于2015年8月开审后,核电司司长郝卫平受贿案也在北京市一中院公开审理。

核电司司长郝卫平
《中国经营报》获知,郝卫平落马同样来自电力审批受贿。其在把控电力审批权限上,几乎所有的企业和所有的项目审批,均以金钱开路。其中大部分“行贿者”系中央企业及其下属公司,亦有个别民营企业。检方指控称,郝卫平单笔受贿金额从2万到80万不等,总额超过千万元。检方同时还指控称,郝卫平也涉嫌以收受他人赠与房产的方式受贿。
“项目都是投资多少亿多少亿元着急上马,但没有领导督办,审批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有关人士转述郝卫平的话,“企业得给每个部门送钱,不送钱就审批不了。”
知情人士透露,郝卫平在落马后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的700多万受贿金额,并牵出国家能源局副局长许永盛。“在每个部门都收钱中,我也害怕过,山西煤老板真吓人,用麻袋装钱来送。”
上项目没有不送钱
2012年某一天,河南周口,某电厂二期审批。该电厂负责人接到电话后用纸盒装了60万现金,当天开车进京。在位于北京三里河国家发改委东边路口,该人将纸盒放在郝卫平后备箱。
两人几无寒暄。不过,知情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郝卫平否定了收了这笔钱,一则他因身体原因不开车,二则从来没有接到过这么‘暴力’的送钱。”
又是这个电厂这个负责人,因“郝卫平透露手头紧张”,几个月后再次开车进京,在同一个地方同样的场景,将80万元再次放到郝卫平的车内。
业务之后,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郝卫平开始结识。旁听人员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此向郝卫平送钱金额超过500万。 “其妻还曾低于每平米一万元的市场价格,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分别位于国兴家园和观湖国际两套140平米和180平米的房子。”
郝卫平落马后,牵出了国家能源局副局长许永盛。公开信息显示,许、王、郝曾同在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司,后在发改委能源局共事多年,主管电力工作。当时,许是基础产业司综合处处长,后任发改委能源局副局长,王郝则分任电力处处长和副处长,许是王、郝的直管领导。
谁来监督审批环节
审批环节到底有多复杂,李克强总理曾公开表示,“国务院办公会交办的事竟然卡在一个处长手里”。
按照国家能源局对电力司的职责划分,主要是拟订火电和电网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衔接电力供需平衡。
一内部人士详细向《中国经营报》记者介绍了项目审批流程。2004年以前,1978年以后,建设项目必须提供可行可研报告。“这种审查是国有企业特有的审批方式,可研报告审批之前,项目要立项。”
2004年审批改革。对可行性审批,改为建设许可进行审批,减少对企业的审批内容。但改革后地方和企业不适应,要取得24个文件,需要相关部委的支持。能源局启动了“三年早知道”举措,即把国家重点项目事先向社会和企业、地方政府公开。
为此,能源局公开2005年、2006年和2007年三年的项目。“当时不针对单个项目,这是路条的雏形,后来演变为一个项目一个文件。”
所谓路条,并不是法定程序和必须程序。“因为企业跑部委时无凭无据,部委不愿意配合,所以国家发改委给企业统一出一个函说明项目初步审理,建议其他部委配合,之后国家能源局职能部门再予以“核准”即可以开工了。”
比路条复杂的程序是项目签批程序。上述内部人士介绍,企业将项目向递交地方核准报告,地方上报国家发改委后能源司火电处起草相应审查意见,副司长签批,上报司长是否上报,再报局长,各司长会签,后报送办公厅核稿,最后报局长然后签发,最后办公厅发出。旁听人员告诉《中国经营报》,郝卫平在法庭上介绍,审批没有时间限制,但有领导重视和督办,几天可以办完。如果没有,实际不受控制,可以走好几年。”
得以印证的案例很多。2012年5月11日至12日,刘铁男带队赴重庆调研当地能源发展和保障工作。10多天后,能源局正式下发重庆万州发电项目、安稳电厂扩建和合川二期第二台机组等3个新建电源项目共398万千瓦的路条。此前,该项目被拖了一年之久。
由于各部门审批意见对外公示,企业不知道文件到了哪个领导手里。“企业就通过各种方式公关或者打听,给各级领导送钱。比如给处长送钱后,处长告诉签过了到了副司长,企业就给副司长送钱,然后逐级攻关,达到项目审批。”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