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夫妇同姓”的姓氏制度已沿袭了数百年,妻子婚后改随丈夫姓,在近几十年间虽屡遭质疑,却难以撼动。比如中国人熟悉的日本女演员山口百惠,嫁给男演员三浦友和后,便改姓“三浦”。“妇随夫姓”这一姓氏制度已在日本沿袭逾百年。

日本除了富士山,“夫妇同姓”的姓氏制度也是其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日本上议院议员福岛瑞穗(Mizuho Fukushima)和她的伴侣海渡雄一(Yuichi Kaido)在一起已经大约40年了。然而,他们不会庆祝什么纪念日,因为他们从未正式结婚。几十年前,两人共同决定放弃结婚。原因很简单:他们想保留各自的姓氏。
福岛瑞穗和海渡雄一表示,他们的选择最终证明是最好的。起初,福岛瑞穗接受了自己极有可能在婚后不得不更改姓氏这个事实。直到她成长到18岁左右的时候。她越想就越反对这种做法。
“我是福岛瑞穗,我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必须要被吞并和融入(另一个家庭),”福岛瑞穗说。“因此,我们决定选择一种让我们两人都能保留自己姓氏的生活方式。”
起初,放弃结婚的决定没什么大不了的。他们是一对关系稳定的年轻伴侣,都在开始自己的律师职业生涯。福岛瑞穗最终成为了一名参议员,并担任社会民主党(Social Democratic Party)党魁长达十年,直到2013年。与此同时,海渡雄一也成为了日本人权领域的著名律师之一。
海渡雄一表示,他理解福岛瑞穗的想法,因为他也想保留自己的姓。“让女方用夫家的姓有违男女平等,”他说。
然而,到福岛瑞穗30岁怀孕时,事情发生了变化。尽管是计划内的怀孕,但福岛瑞穗左右为难,因为如果没有结婚证,她的孩子就是非婚生子女。
很多为保留自己的姓氏而选择不结婚的夫妇,都会在所在地的区公所正式登记结婚,并在收到结婚证后申请离婚。
尽管为领取必不可少的证书,福岛瑞穗顺便去了趟当地区公所,但两人最终还是决定不登记结婚。“不领结婚证生孩子是我一生中做的最艰难的决定之一,”福岛瑞穗说。“我特别担心孩子会受歧视。”
姓氏在日本历史上并不常见,只有武士家族才会把姓氏传承下来。1870年,明治政府允许平民拥有姓氏。到了1876年,立法者规定,女性婚后应保留自己的姓。这导致夫妻双方姓氏不同。政府1898年颁布民法(Civil Law),强迫女性婚后冠以夫姓,这使得情况发生逆转。二战后的1947年,日本《民法典》则规定“夫妇必须同姓”,夫妻双方可根据约定,或随夫姓,或随妻姓,并没有硬性规定,但在实际生活中,大多数女性婚后都会选择随夫姓,这一方面是受到根深蒂固的传统风俗影响,另一方面,如果女性婚后不改姓,容易在亲子关系、财产继承等许多方面遭遇困扰。
日本官方2008年的统计数据显示,超过95%的已婚女性选择改随夫姓。因此,《民法典》表面上虽未有“谁随谁姓”的强制性规定,但却被视作女性婚后“被改姓”的幕后推手,让许多崇尚独立的日本女性不得不在“情”与“法”之间纠结。
一些人认为,应该修订法律,允许人们用不同的姓氏,这样会更好地反映现实情况。然而,其他一些人反对这样的做法,理由是这么做会破坏传统家庭结构。围绕这个问题的争论已经持续了几十年,一直未取得任何实质性的进展。
早前已有五人起诉政府,称要求已婚夫妇使用相同姓氏的现行法律违反了日本宪法保障的男女平等。然而,东京地方裁判所(Tokyo District Court)于2013年5月驳回该案,裁定宪法不保障使用不同姓氏的权利。2014年,东京高等裁判所(Tokyo High Court)维持原判。现在,案子到了最高裁判所。最高裁判所(Supreme Court)预计最早会在今年年底之前,就被迫在婚后改姓这一做法是否符合宪法做出裁决。
早稻田大学(Waseda University)家族法教授棚村政行(Masayuki Tanamura)称,最高裁判所需要明确地做出现行法律违宪的判决,才能确保安倍晋三采取立法措施。“最高裁判所参与进来这个事实意味着国会或政治程序没有正常运转,”棚村说。“如果正常运转,就不需要最高裁判所出面干预了。”与此同时,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United Nations Committee on the Elimination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多次表示,第750条等法律条款有歧视性,并呼吁日本“立即采取行动”,修订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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