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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暂缓总统选举 施明德要做无聊动作


因日前无法募集法定30万份连署书,无党籍独立参选人施明德宣布退出总统选举。不过,随着大选即将到来,施明德却在10日举行记者会,宣布将提出释宪,并向法院声请假处分,要求先让施明德参选,或立即暂缓总统选举。施明德此举让外界对当前这场无聊的选举产生了一丝丝欢乐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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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明德的举动让外界诧异

民进党前主席、红衫军总指挥施明德,日前因无法募集到法定的30万份连署书门槛,宣布退出总统选举,不过,他却在11月27日总统、副总统参选登记截止当天,和副手搭档、悠游卡公司董事长林向恺前往中选会登记,挑战体制。

为此,施明德10日上午带领副手林向恺,以及律师团队李复甸、李念祖、詹亢戎,召开“请问大法官:我可不可以选总统?”记者会。记者会上,施明德义正严辞地说,相信社会上一定会有一些人,认为他又在做“无聊的动作”,但社会要进步、国家正义要被捍卫,就是常常有人做这种无聊的动作。他也提到,今天是世界人权日,以及美丽岛事件的36周年,只要去翻翻这些历史,就会明白到若没有那些人做无聊的动作,就没有今日的台湾。

担任施明德律师团队召集人的李复甸表示,提出更变释字第599号解释,需要2/3多数大法官认为违宪,他觉得不会太难。不过,在这过程当中,须经过诉愿及行政诉讼,但程序走完,选举恐怕也已结束,因此,时间紧急,他们也将向法院提出暂时状态假处分,而结果会有2项:第1,立即停止总统选举;第2,让施明德先参选。

李复甸表示,很多人认为施明德选不上,但《选罢法》中,并没有明文规定参选总统要以能选上才有资格,因此,他们会提出假处分,就是希望在诉讼结束前,让施明德有参选机会;而若法院同意,中选会就必须在选票上加上施明德。

而目前台湾参选总统、副总统的门槛,根据《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民国国民年满40岁者,得被选为总统、副总统。”但若是无党籍独立参选者,除了要年满40岁外,依照《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规定,还必须面临保证金及连署等关卡,较政党推荐者规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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