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就中国维权律师浦志强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一案作出一审宣判,裁定浦志强有罪。
浦志强2014年5月初被警方抓捕,至今年12月14日首次接受审判。北京二中院星期二(12月22日)判处浦志强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
检方根据浦志强所发表的七组微博对他提起公诉。他的代表律师尚宝军此前对BBC说,浦志强不认罪,但说要是其微博伤害到任何人,他愿意道歉。
美国与欧盟等西方政体认为浦志强只是行使其言论自由,纷纷要求中国无罪释放浦志强,中国则多次强调外国“必须尊重中国的司法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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