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当局22日宣布了对维权律师浦志强的量刑,称其积极认罪悔罪,且“多次向公众和被害人真诚致歉”,法院决定从轻处罚。不过,浦志强的辩护律师对此说法表示异议,称浦志强是认错而非认罪。

中国维权律师浦志强一审宣判被判3年
京时间12月22日,备受关注的维权律师浦志强一审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浦志强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公开宣判,对其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浦志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据法广网报道,有关此一判决以及浦志强认罪悔罪这一点,浦志强的代表律师莫少平在接受采访时说:“我作为浦志强的辩护律师,我们在浦志强这个案子的庭审过程中,我们是为他做无罪辩护,所以,我们并不认可这个一审判决,因为法庭仍然是把对浦志强七条微博指控的两个罪给认定构成犯罪。那么,我们是为浦志强做无罪辩护,所以我们不认可一审判决。
但他同时也表示,浦志强表示不上诉原因之一是他个人认为,中国目前的法治状态下,他上诉改判的可能性几乎没有,第二,因为已经被关押了近19个月,确实身心疲惫,他想安静一下修养修养。
针对“官方的认罪悔罪”说法,莫少平称,浦志强对于指控的七条微博表示认错,他承认这些微博有些用语、措辞比较尖刻、粗鲁,可能伤害到一些人,但是他始终不承认自己有煽动民族仇恨、寻衅滋事的故意和目的。他同时称,至于法院把他的这种认错,或者是这种道歉,他们解读为或者理解为是一个认罪或悔罪,那是法院自己的一个理解,一个自由裁量权的问题。
此前,浦志强坚称无罪,律师亦将进行无罪辩护。而内地不少网民将自己的网络帐号头像换成了浦志强,一批示威人士则举牌“浦志强无罪”以示支持。
50岁的浦志强2014年5月在北京参与“六四”25周年民间研讨会后被捕,2015年5月被正式起诉,其间公安机关及法院均使用了法定内最长的刑事拘留期限、侦查羁押期限、以及审查起诉期限,而法院也两次延长审理期限。
多年来,浦志强积极参与维权事件,包括谭作人案、艾未未案、唐慧案、重庆方竹笋劳教案等。浦志强被捕后,引起西方国家及国际组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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