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近代史上的“伟人”,基本上或多或少,都有过牢狱之灾,所谓的“非常之人办非常之事”,往往说的,就是这个。

1924年4月,孙中山在广州大元帅府办公室书写《国民政府建国大纲》
那么,伟人们在身陷囹圄的时候,靠的是什么脱身呢?是不是靠的满腔正气?抑或靠的是三寸不烂之舌?
其实,历史往往会使人难堪。在很多时候,虎口余生,要靠的是金钱的帮助。
1848年,洪秀全的“合伙人”冯云山,在广西桂平县传教,被桂平的官方当局逮捕。
怎么办?冯云山的徒弟们,在集思广益之后,四处筹钱,并贿赂了桂平县的知县王烈。知县王烈收了钱之后,冯云山很快就被释放了。
历史往往就是这么的“接地气”。
当年,洪秀全在广西桂平的“拜上帝会”教徒,有相当多的人,实际上是冯云山给帮忙打下来的基础。而如果当年王烈这个知县不爱钱、依法将冯云山“治罪”,那么,“拜上帝会”是否还会继续发展壮大?又是否还会有以后的“金田起义”?“太平天国”的历史,又是否会有所不同?
当然,历史无法假设。假设的历史问题,也是没有答案的。但是,已经发生的历史,却是十分清楚的:广西桂平县的知县王烈,收受了冯云山“拜上帝教”教徒的金钱贿赂、并放走了冯云山,从而使“拜上帝教”在桂平地区进一步发展壮大、最终酿成了“太平天国”运动。
因此,有时候我们不得不说这样一句话:历史发展到节骨眼的时刻,发挥关键作用的,往往并不是什么主义、精神、品德、意识形态,而是赤裸裸的金钱利诱。
当然,冯云山的故事,也并不是特例。
我们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在身陷囹圄的时候,似乎也是依靠金钱的帮助、而脱的险。
黄宇和在《孙逸仙在伦敦,1896-1987:三民主义思想探源》(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一书中指出:
1896年,孙中山在英国伦敦,被大清国聘用的英国侦探公司(亨利史雷特侦探公司,HenrySlater & Co.)跟踪,并被大清国公使馆工作人员设计逮捕、拟押送回清国、受审、处决。
在伦敦清国公使馆那间暗黑的拘押室里,孙中山的生命,走到了最危险的境地。
在当年,“凌迟” 的刑罚尚未废除,孙中山一旦被押送回大清国,不但是必死无疑,而且还很有可能是----凌迟处死。
千刀万剐。
想到这里,诸位是否有点“毛骨悚然”的感觉?
倒吸一股寒气。
这在当时,是十万火急。
怎么办呢?
孙中山毕竟是个绝顶聪明的人。在清使馆受拘押期间,孙中山给清使馆的英国仆人“柯尔”,送了20块钱英镑、请他为孙中山送求救信。
孙中山的这封求救信,送给谁呢?送给孙中山在伦敦的良师益友、英国医生康德黎(James Cantlie)。
清使馆的英国籍仆人“柯尔” 收了孙中山的钱之后,果然帮上了忙。
康德黎收到孙中山的求救信之后,立即将此事公诸于伦敦的媒体,顿时,英国舆论一片哗然。
伦敦是英国的土地,大清国的官员,是不可以在伦敦的土地上抓人的。这是一条法律常识。
英国政府闻讯,立即介入、抗议、并开展外交干涉。
孙中山因此,最终得救。
这小小的 20英镑,在孙中山脱险的过程中,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这也许就是:金钱的魔力。
试想,如果大清国公使馆所聘用的那个英国仆人“柯尔”,不贪图孙中山那20块钱的英镑、不为孙中山送出那封求救信,孙中山是否能够逃出生天?而如果孙中山得以被处决,那么,中国的近代史,又将会是怎样的一个走向呢?
这不禁引人遐想。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关键的时刻扭转历史,有的时候,仅仅需要20块钱的英镑。
以史为鉴。我们平时在身上,最好还是要预备那么一点点的现金。以备万一。
其实,又何止是现金?有的时候,贵重的实物,也可以充当“脱身神器”。
1928年,在工农革命的 “湘南暴动” 时期,朱德在湖南省汝城县兵败,受伤被俘,也是依靠向敌兵赠送财物、而得以脱的身。
朱德在被俘的时候,身上幸好带有一架望远镜,在当时,望远镜可是个值钱的家伙。朱德把那架望远镜,送给了俘虏他的国民党 “民团自卫队”士兵。
“民团”士兵收受了朱德的财物之后,很高兴,就把朱德给放了。
关于朱德脱险的这次经历,当年担任湖南省“清党”委员、“湖南感化院院长”、“湘粤边境讨逆民团总指挥”等要职的袁同畴,留下了证言,收录在(台湾)中央研究院《袁同畴先生访问纪录》一书当中。
在这份资料里,袁同畴是这样忆述的:
“……..后来,范石生回师广东韶关,朱德脱离范部再度来到汝城,湖南为了地方自卫,发动民团组织,挨户组成自卫队,公推一姓何者指挥,于热水地方大败朱部。朱德受伤为一兵士所俘,但朱为人狡猾,以望远镜为饵,乘机脱身,以后乃逃到井冈山,被江西地方组织进剿不支,又回到湖南…….”
关于本案,笔者饶有兴味地、特地去翻阅了史料《朱德自述》,以求印证。可是,不出所料,朱德在《朱德自述》一书中,并没有提及此事。
袁同畴是当年的 “民团总指挥”,直接参与了“剿共”工作,此人所述,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当然,此事如果需要绝对证实,恐怕也还需要进一步的史料来印证。
可是,这个故事,应该也是符合情理的。就算换了是我,我想:我也许也会这么做。难道不是吗?
其实,又何止是朱德?被捕之后,依靠金钱脱身的,还有我们的“彭大将军”----彭德怀。
彭德怀在年轻的时候,在 “湘军” 营中服役。有一回,彭德怀派人处决了湖南益阳南县的“土豪劣绅”欧盛钦。
据彭德怀在《彭德怀自述》里面所说:在事前,彭德怀特意交代部下王绍南、魏本荣----彭说:“只杀欧盛钦一人”。
不料,王绍南和魏本荣,却违抗命令,将欧盛钦一家,老、壮、妇、幼,全部杀光了。
灭门。
这下子,彭德怀跳进黄河----洗不清了。
于是,彭德怀果断开始逃亡,可是,彭很快就遭到了湘军头领赵恒惕的逮捕,并押解到长沙,拟作军法处置。
在当时,“灭门”案,那可是必死无疑的。
彭德怀命不该绝。
在被押解的时候,彭德怀灵机一动,允诺给负责押解他的士兵几十块钱,并借此脱身。
对此,彭德怀在其所著《彭德怀自述》这册资料里面,是这样写的:
“……..(押解)又走了几里,即要过捞刀河,离长沙只十五里了。想想自己的命,只抵偿一个恶霸的命,不合算,死在这狗财主之手,实在不甘心!决心在过河时逃跑。在渡船上,我叫徐排长说:大衣口袋里还有几十块钱,你们拿去吧!不要便宜了那些看管监狱的豺狼。徐排长说:(你)幸而得救时,仍然退还给你。万一不幸,(我)就(用这钱)替你办后事。我(彭德怀)说:用不着,你们拿走吃一顿,剩下的就分了吧。在船离岸不远,乘徐来抄钱时,(我)狠狠地给他一撞,他落水了,我一跃上岸,缚在手上的绳子也脱落了,便向东飞跑,士兵向天放了几枪,无人追赶。这二十多块钱,成了我的买命钱。谢谢他们…….”
彭德怀毕竟是条真汉子:送钱就送钱。敢作敢当。敢做也敢写。我就敢写进自己的回忆录,那又怎样?枭雄之气,毫不收敛。不愧是我彭大将军也。
其实,深谙我国“国情”、在身陷虎口之时,懂得使出 “钱”这一招的,远远不止朱德、彭德怀----还有更伟大的人物。
毛泽东在延安时期,接受美国记者埃德加. 斯诺(Edgar Snow)采访的时候,也亲口讲述了自己在1927年 “秋收起义”期间被捕、并试图动用金钱脱身的往事。
毛泽东的这段自述,依照埃德加. 斯诺在《西行漫记》一书中的笔记,其中文译文是这样的:
“……..当我(毛泽东)正在组织军队,奔走于汉阳矿工和农民赤卫队之间的时候,我被一些同国民党勾结的民团抓到了。那时候,国民党的恐怖达到顶点,好几百共产党嫌疑分子被枪杀,那些民团奉命把我押到民团总部去处死。但是,我从一个同志那里借了几十块钱,打算贿赂押送我的人释放我。普通士兵都是雇佣兵,我遭到枪决,于他们并没有特别的好处。他们同意释放我。可是负责的队长不允许。于是我决定逃跑。但是直到离民团总部大约二百码的地方,我才得到了机会,我在那地方挣脱出来,跑到田野里去……..”
依据毛泽东的这一段自述,当毛泽东虎落平阳的时候,在无奈之下,他也想到了尝试“花钱脱身”这一招。不过,他遇到了一个不爱钱的“队长”,结果,人家没同意。最终呢,他是自己瞅紧机会、挣脱逃掉的。
当然,毛泽东挣脱、逃跑之后,押解他的民团士兵有没有追?而即便是追了,有没有卖力地追?这里恐怕大有文章。
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士兵收了毛泽东的钱,在追赶他的时候,追快一点是追,追慢一点,也是追。这里面的 “火候”,其实是很好把握的。
冯云山、孙中山、朱德、彭德怀、毛泽东……..在身陷囹圄、虎落平阳的时候,都是用的同一个手段----金钱,虎口脱险。
这种不起眼的历史花絮,细嚼起来,是不是很有趣?
这些 “救命钱”,除了冯云山的“贿赂金”数额,还有待进一步考据之外,其他人的数额,分别是:
1、孙中山----20英镑;
2、朱德----望远镜一架;
3、彭德怀----20多块钱;
4、毛泽东----几十块钱。
由此,我不禁联想到了我们在耕读近代史第一手史料的时候,经常读到的一个词:“营救”。例如:某某革命同志,被反动派逮捕,同志们四处奔走,终于把某同志“营救”了出来。
其实在大多数情况下,所谓“营救”,就是“送钱”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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