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铜锣湾书店三个月内连续五人失踪。与之前铜锣湾书店人员失踪不同的是,李波是去年12月30日在香港境内失踪的,失踪时未带回乡证,香港出入境处也没有李波出入境的记录。但1月4日,李波亲笔书函传真称“已采取了自己的方式返回了内地。”

失踪当事人李波书信称以自己方式返回内地
李波“采取自己的方式返回内地”有没有可能?如果可能,是不是也违《基本法》?
如果不持回乡证返回大陆,也是非法的。但很多人相信,是中共地方上的执法人员在背后操控了这个事件。
《香港经济日报》1月5日报道,曾任保安局局长的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表示,李波不是根据内地法例被拘留,否则不能发传真或打电话。她又指,香港虽然有严格的出入境管理,但素来都有人以非法方式出入境,如果有人自愿返回内地接受调查,属于灰色地带,通报机制较难处理。
立法会议员田北辰表示,李波坐“大飞”(指走私的马达快艇)到内地的机会很高,相信是由中间人协助。
《环球时报》社评1月5日称,“李波早晚是要回香港的,胁迫他写假信蒙得过初一蒙不过十五。”所以,如果李波不用回乡证、海关亦未显示出入境记录,李波仍有机会“以自己的方式”偷渡出境。
至于“采取自己的方式返回内地”是不是违背《基本法》,立法会议员田北辰认为,如果是李波自愿到内地,就不涉及内地执法人员来港跨境执法的问题。而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则不同意此说法,认为即使内地当局并非在不情愿下以强制措施安排当事人离港,但协助李波用不正当途径离开香港,都是跨境执法。而且香港有出入境管制,如果李波并非从正常方式离境,当中会涉及到保安漏洞,特区政府有详细调查的必要。
《明报》1月5日社评称,李波失踪一事放在历来香港问题和事务的进程审视,可说是天大的事,关乎“一国两制”的安排是否受到冲击,也涉及《基本法》的规定是否失效。
鉴于事件对港人心理冲击甚大,各方处理事件有必要更加公正透明,这样才能有效消除港人疑虑,更好践行“一国两制”不走样,不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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