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荒唐案,满眼辛酸泪
为国追资产,上访二十年
2015/11/1,与律师到丰台检察院控告




一、实名举报
1998年底,北京一腐败案发,暴露出遵义驻京办原主任胡光华、原副主任杨晓林,1995年在北京为单位购房人为多付款121.96万。
老红军的女儿,遵义驻京办副主任张抗美发现此事,坚持索回巨额国有资产,控告犯罪:1、向遵义市提出追回款的要求;2、向北京丰台区检察院举报犯罪。
二、反遭打压
张抗美的正义之举,却得罪了领导。在向遵义市提出追款要求后,遵义市原任市长、书记(现贵州省人大副主任)傅传耀,却授意花钱,摆平维稳,压制举报,掩盖真相。张抗美未受表彰,反遭长期残酷的迫害打击,还累及其老红军父亲及遵义老干部,处境维艰。在不通知张抗美的情况下,将其调回遵义,撤销副主任职务,停发工资,停止伙食,阻碍工作,百般威胁,拟送精神病院等。后在老同志关心下,张才恢复北京的工作和职务,但“阶下囚”的状态仍未改变。为此,张抗美上访二十年,“就算让我死,也要把流失的巨额国有资产要回来”。
三、专家发声
贪腐明显,多位知名学者都看不下去了。梁宝俭、张泗汉等刑法专家出具《法律意见书》。
1、遵义驻京办原负责人购房时,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内外勾结,炮制虚假合同文本,通过购房中少面积、多付款121.96万,使遵义老区巨额国有资产流失。
2、购房中多付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3、建议遵义市在追回多付款的同时,严惩腐败。案发后,遵义驻京办不收回流失的国有资产,对要求追款的同志打击迫害,令人费解。
四、检察渎职
2000年8月,张抗美实名向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举报。直至2002年5月23日,丰台检察院张军才通知不予立案。26日,张抗美立即申请复议。
贪腐事实明显,丰台检察不仅不予立案,而且十多年拒绝告知复议结果。尽管张多次向丰台检察院和北京市检要求书面答复,皆未收到书面答复。
五、黔驴越界
离奇的是,2002年7月11日张抗美收到贵州省政府法制办寄来的黔府行复不字(2002)3号《不予受理决定书》,代替丰台检察院对复议申请作出答复。直到此时,张抗美才明白,原来是丰台检察侦办贪腐案件的过程中,向贵州方面泄露案情,并向无管辖权的贵州省政府法制办,转移自身应负的反贪职责。这不仅越权,而且违法,丰台检察,涉嫌泄密,贵州越界,荒唐透顶,似黔之驴,愚蠢之极。
多年交涉,忍无可忍。2014年9月16日,张抗美依法要求贵州省政府法制办公开其代替丰台检察院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的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但其又拒不答复。
六、贵州起诉
贵州省政府法制办的不作为,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1、24、26条之规定。张抗美提起诉讼,请求贵阳中院判令被告履行信息公开的法定义务。
贵阳中院受理案件,值得肯定;但却不开庭审理,而直接裁定驳回。律师提出:一审裁定事实不清;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一审未经开庭,也未调查和询问当事人,程序违法。故张抗美上诉贵州高院,恳求开庭审理。
七、法律诉求
1、请求贵州高院开庭审理,判令贵州省政府法制办履行法定义务,公开其代替丰台检察院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的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
2、请求北京市检察院督促丰台区检察院对张抗美2002年5月26日提出的复议申请给予书面答复。
3、请求北京市检察院响应习主席、王歧山书记的反腐号令,对遵义驻京办国有资产流失的贪腐大案进行立案查处。
4、请求贵州省有关部门彻查遵义驻京办国有资产流失大案,给张抗美一个公正的答复,还其清白,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张抗美与老干部等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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