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高姓男子去年和一名女网友首度见面吃消夜,吃完到男方家嘿咻,女网友留宿到天亮,一夜情后隔天,高男下班回家,惊见女网友没离开,反倒将行李搬进他家并锁门赶走他。女网友并告他性侵,称高男允诺照顾她并同居却反悔。但女方却拒出庭,新北地检署日前以证据不足,不处分高男。
台北苹果日报报导,这名外表看起来很年轻的50岁熟女指控,她与高男(35岁)在网路聊天室认识多时,去年10月2人首度见面,一起逛夜市、吃消夜,各自回家后,高男又传简讯给她,希望她到住处相陪。
报导说,熟女表示,她抵达高家后,高男要求与她嘿咻,起初她不答应,「但他(高男)痛哭恳求,我只好答应口交」。不料高男竟强压她性侵。事后她一直哭泣,高男安抚她,并允诺「会照顾你、养你,你就搬过来跟我一起住」。熟女听完后情绪才平复,并留宿高家。
据报导,隔天,高男出门上班后,熟女就回家打包行李到高家,接着打电话给高男,但连打上百通都未接,传简讯也未回。直到晚上高男下班返家,两人为了高男不接电话的事口角,熟女认为高男欺骗感情,怒控他性侵。
高男辩称,曾和熟女讨论是否交往,但还没正式交往,当晚嘿咻后两人曾一起洗澡,对方还留宿,绝未性侵。隔早他上班前,还叮咛对方继续睡,离开时不锁门也没关系。后来女方一直打电话、传简讯给他,他是职业驾驶无法接电话,下班回家时才发现熟女还没走,甚至将门反锁。
报导说,高男称,经他恳求熟女才让他入内,不料竟发现对方把行李都搬进他家,还帮他打扫环境、洗衣服,熟女痛骂他不接电话。两人口角后,熟女将他赶出门;隔天他再返家,熟女还住在他家且不开门,他只好报警。
报导指出,检方三度传唤熟女,她均不出庭,直到书记官打电话,她才表示,因高男没钱付赔偿金,继续告也拿不到钱,出庭反而浪费时间,不想出庭。检方认为,熟女称遭性侵,事后却和高男一起洗澡、睡觉,不符常理,且无其他证据证明性侵犯行,处分高男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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