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月12日,中国网报道了郴州市戒毒所90后女孩离奇死亡事件。1993年出生的湖南女孩欧阳桂芳被关押在郴州市的戒毒所,2015年末欧阳桂芳离奇死亡,遗体多处淤青鼻孔流血。其父母赶往戒毒所后想看望女儿遗体,郴州戒毒所管理人员称“反正人没了,戒毒所经常出现这样的事。谈赔偿就好了,其他的也不用想”。其父母不服,寻求大陆媒体的帮助。

中国大陆的强制戒毒所,戒毒所里死亡案件频发
据悉,这并不是戒毒所中单一的案件,数月时间内网络上可查的已有多起戒毒所死亡案件发生。死者往往带有外伤,事件结局通常以国家财政赔偿终结。
用钱摆平的死亡案
湖南女孩欧阳桂芳在戒毒所内“突发疾病”死亡已过去两个多月,除去40余万元补偿款,她几乎什么都没留下。父亲欧阳国城至今都不知道女儿的死因,只知道女儿面部淤青鼻孔出血。
据媒体报道,在接到电话以前,外出打工的欧阳国城已准备返回老家,到戒毒所看望女儿,顺便给她带些零花钱,让她好好戒毒重新做人。但去年10月25日中午12点半左右,戒毒所打来的电话,使一切希冀都沦为泡影,“欧阳桂芳突然患病,被送往医院抢救”。欧阳国城不知道女儿具体患了什么病,准备动身返回郴州。然而5分钟后,他再次接到电话:欧阳桂芳因抢救无效死亡。
媒体采访郴州戒毒所遭到了拒绝,对于欧阳桂芳的死亡原因和相关人员的调查处理情况,郴州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工作人员拒绝接受采访。郴州市公安局宣传科工作人员称此事已妥善处理,拒绝介绍事件情况。
据欧阳国城介绍,女儿去年8月31日被送往戒毒所时,身体并无疾病。欧阳桂芳是他和妻子唯一的女儿,1993年出生在郴州市桂阳县荷叶镇新塘村,长大后常年在外打工,嫁到永兴县生下一个孩子。因夫妻关系不和,2013年,欧阳桂芳在婚后一年即与丈夫离婚,独身返回郴州打工,偶尔回家乡探望父母,给两位老人带一些零用钱。离婚后,“她常说自己生活没希望了,觉得很烦很累,还染上了毒瘾。”
媒体称,得知女儿死亡消息的当天下午3点左右,欧阳国城抵达郴州,但未能在医院见到女儿。接待他的戒毒所工作人员称,欧阳桂芳的遗体已经被送到殡仪馆,并将欧阳国城带到派出所协商死者的善后事务。欧阳国城要求看一下女儿的遗体,当天没有获得批准,只能继续等待。
他向工作人员要女儿的死亡证明,同样没有获得。他向工作人员询问女儿死亡的具体原因,没有人给他做出一个详细的解释,“他们就说反正人没了,戒毒所经常出现这样的事。谈赔偿就好了,其他的也不用想。”
充满淤青和鼻孔流血的尸体
在戒毒所工作人员安排下,欧阳国城在殡仪馆内见到女儿的遗体,“面部淤青、鼻孔流血,身体其他部位都被遮盖起来,不让我们看,不知道还有没有别的伤。”
根据遗体面部的伤情,家属怀疑欧阳桂芳是在戒毒所遭受殴打致死。而对于这一部分的细节,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称,欧阳桂芳死亡前曾连续十余天遭到殴打,监管人员并未有效制止。至于是受到何人殴打,该知情人表示,这些不能说。
对此,家属要求戒毒所人员说明欧阳桂芳的死亡原因,对方却始终闭口不谈,只说戒毒所内经常出现戒毒人员之间打架的事。欧阳国城称,法医鉴定显示,欧阳桂芳死于“内器官衰竭”,至于为何会出现这样的病症,没有人做出更具体的叙述。
报道称,女儿去世后,欧阳国城曾多次要求戒毒所公开内部监控视频,希望能以此获知女儿的死因,“人虽然没了,家里人还是想找找死因,至少别让孩子死得不明不白”。据欧阳国城介绍,家属的这一要求也没有得到允许。
“戒毒所的人说,女儿已经死了,家属了解太多也没用,需要多少赔偿双方都可以谈。”
对方还向欧阳国城保证,对于欧阳桂芳的死亡事件,戒毒所会严肃处理。至于如何严肃处理,欧阳国城并不清楚。两个月过去了,处理进展和结果也未告知死者家属。
欧阳国城对大陆媒体表示,双方商定补偿款数额后,戒毒所要求死者家属不再追究一切责任,“说是签了协议后,这件事就和我们没关系了,家属不能再过问其他事情”。欧阳国城拿到40余万元补偿款,一直不清楚戒毒所对女儿死亡事件的处理情况。“好像她从未存在过”,对家属来说,欧阳桂芳的死因似乎就要成为一个永远不能解开的谜。
处级干部的生死劫
根据中国现在的规定,中国所有的强制戒毒所均为国有行政机构,隶属于当地的公安局。县级戒毒所所长为副科级干部,市级戒毒所所长为副处级干部。郴州是湖南省的地级市,郴州市戒毒所为处级单位。
郴州市戒毒所的领导对欧阳国城说,“反正人没了,戒毒所经常出现这样的事。谈赔偿就好了,其他的也不用想”。
这段话的背后不仅透露出对生命的极端漠视,也暗示了郴州市戒毒所对用中国财政赔偿死亡人员之事毫无心疼之心。
其实不仅是郴州,中国其他的强制戒毒所也经常发生死亡事件,这些事件通常以用国家财政对死亡人员家属进行赔偿了结。
2015年6月,河南省焦作市市民张小卫在焦作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死亡,其家属将事件发到网上,最终以焦作市对其家属进行国家赔偿终结。
2015年7月,昭通市镇雄县村民陈龙江在戒毒期间死亡,家属怀疑是在戒毒期间遭受戒毒所工作人员暴力所致。昭通市强制戒毒所电话告知,“陈龙江病了,送去医院抢救了,你们家属赶快来昭通”。该事件最终以国家赔偿终结。
2014年5月,洛阳市李红坤在洛阳市第一强制戒毒所离奇死亡,戒毒所长打电话通知家属“你弟弟得了心脏病,正在第四人民医院抢救,情况可能不太好”。后又打电话称,“你弟弟人不行了”。在家属把事件发到网上后,洛阳市对其家属进行了国家赔偿。
类似的情况还发生在山西永济市、深圳宝安戒毒所等地,他们中有多人的尸体布满伤痕,死因离奇不明,在家属闹到网上后多以国家赔偿终结。拒不完全统计,这些死亡案件的赔偿金,从数万元人民币(1人民币约合0.152美元)至二百多万不等,这些赔偿金全部来源于国家财政。
因戒毒所死亡人数过多,中国公安部、民政部等数部委在2014年底联合发布《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死亡处理规定》,对戒毒所死亡事件的预防和善后工作进行了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戒毒所对死亡事件所负有的责任,还规定了国家赔偿的赔偿范围。因绝大多数强制戒毒所是市级的戒毒所,市级戒毒所所长是处级干部,外界称戒毒所死亡事件频发为“处级干部的生死劫”。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