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师离奇被捕 维权之困还是西方搅局? - 新闻详情

七律师离奇被捕 维权之困还是西方搅局?

来源:巴特博客

分类: 其他

发布时间:2016-01-14 20:06:44


北京时间1月12日,在被警方拘押6个月之后,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人士称,该律所七名“维权律师”或助理被正式逮捕,他们大多是2015年7月被拘留的。这七人被指控犯有颠覆国家政权罪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些“维权律师”何以站到了法律的对立面而犯罪,从陆媒《环球时报》刊文:“七律师”犯罪否,惟法院说了算”来看这七人很快会进入庭审阶段。然而,不论是维权律师权利之困还是“西方势力”搅局,均需政府在司法进步中有着更大的自信与包容。

被政府轻判的“维权律师”浦志强

维权之困?

中共2008年实施的《律师法》在第四章中就清晰界定了律师作为代理人的义务和权利。但颇具争议的是在中共官方披露的消息中,认为这七名“维权律师”刻意把普通事件炒作成热点事件,把敏感事件炒成政治事件,让不明真相的群众和网民跟进,煽动对政府的不满情绪。倘若属实,“维权律师”则违反了《律师法》中第四章四十条第七款的规定,禁止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对于官方的说法,在没有庭审之前还不能得到确切的定性。

事实上,有学者认为这些“维权律师”可以帮助民众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问题,中国的“维权律师”充当了中国社会压力的减压器。抓捕“维权律师”带来的负面效应会使得法律界人事陷入噤声,中国大陆有些民众的维权、不满、怨恨就很难有一个合法的宣泄的途径,因而有可能导致更多暴力事件的发生。然而这些“维权律师”所代理的客户群体或是中共比较担忧的原因。

这些“维权律师”代理的以往客户包括了知名艺术家艾未未、盲人维权者陈光诚、维吾尔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等。被代理的这些人身上大都有着对政府“批评”甚至“分裂国家”的烙印。但是这些“维权律师”代理了什么案件,并不能等同于他们和被代理人存在特殊的关系。从法律上讲他们只是和被代理人存在一种契约的关系,是基于法律赋予的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权利义务。
再现西方身影

然而,在这些“维权律师”和被代理人的背后再次出现“西方势力”的影子。据悉在这些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中长期被“西方势力”所关注甚至资助,这也成为让中共尤为不安的原因。“西方势力”对非“民主”国家的普世价值理念输出及基金支持由来已久,更是涉及到各个领域。而近年来“西方势力”在涉及所谓人权问题时屡屡发声,甚至在中共领导人到西方国家采访时频造“事端”。

但是,以颠覆国家政权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维权律师”似乎放大了“西方势力”的影响。“西方势力”的关注不论是否怀有敌意都不应成为亵渎法律赋予“维权律师”代理权的理由。也因此中共喉舌《环球时报》的刊文更应该改为“七律师”犯罪否,惟法律说了算,这才符合司法的精神。真若有“西方势力”与“维权律师”勾结颠覆国家政权,中共只有拿出确凿的证据才能使民众信服。

自信与包容

古语有云“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中国的司法进步更需要这种精神。中国是世界性的大国,而这种大不仅仅只长期体现在GDP和军事力量的增大,更需要在文化软实力上在世界的影响力。而长期在司法领域被西方关注甚至留下口实,不利于国际形象的提升。严格意义上西方在法治上走在中国的前列,中国的很多法律也是以西方为范本制定的,因此西方的关注虽然带有某种程度上的“偏见”甚至“阴谋”,但这种看似“搅局”的声音更应视为促进司法清明与进步的因素,而不应成为以“牺牲”维权律师为代价去赢得表面上胜利的砝码,这种“牺牲”社会精英的“胜利”会让构建中国文化软实力的国际影响陷入被动,继而影响到大国的形象。

中国推动司法的进步不能单凭政府的主导,还应有公众的参与、并容得下来自各界的批评。而作为“专业”人事的律师更应视为一种助推进司法进步的稀缺资源。尽管有些“维权律师”身上有着“西方势力”的影子,这不影响其在法律角度上的权利和义务。

其实,中共也一直在提倡“批评与自我批评”。把这些“维权律师”列到法治进步的对立面,而冠以颠覆国家政权和煽动国家政权罪会大帽子很容易让民众陷入文革时代“反革命”罪的记忆。如果将这些“维权律师”视为一种善意的批评又有何不可呢?批评无非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何须兴师动众、上纲上线去追责可能引发负面效应的这些敢言者。法律给维权律师开启了一扇在法制内“批评”政府的窗,万不可因为“西方势力”的“搅局”而关闭了谏言的门。在中国的法治进程中,中共还需要更大的包容与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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