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中共落马的老虎中,不断有人被通报“妄议中央”,也有人被指搞团团伙伙。对此,公安部长郭声琨发声表示,将严打妄议中央、搞团团伙伙等问题。

公安部长郭声琨强调严打妄议中央、搞团团伙伙
北京时间1月15日,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郭声琨主持召开公安部党委会议,会上郭声琨强调,要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妄议党的大政方针、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非组织政治活动等问题。
中央纪委法规室解释称,“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是这次修订新增的违纪行为。之所以这样规定,最重要的依据是党章。
中共党章中规定,民主集中制是中共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它一方面要求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又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而有效的贯彻执行。”
据介绍,中共在制定政策时会通过多种方式听取有关组织和党员的意见。但是,有些人“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实际上不仅扰乱了人们的思想,还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妨碍中央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造成了严重后果。
对该类行为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对于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52条显示,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