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国资委主办的《国企清风》首次发文披露了广发银行原董事长、广东省金融办副主任李若虹的涉案案情。利用情妇恣意敛财,妻女移民澳洲,生活奢侈。

广发银行原董事长李若虹案情曝光
文章指出,在李若虹贪腐案中,有一个不可忽略的特定关系人为时任广发银行督导员的女性吕某某。二人长期姘居,李若虹常以金钱、首饰和豪车相送,作为所谓“感情亏欠的补偿”,所送钱物折合人民币达280余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54美元)、港币30万元(1港币约合0.129美元)。吕某则利用这种不正当关系向李若虹多个利益关联人索要好处,如向商人林某一次性索要购房资金320万元,用于购买番禺华南碧桂园别墅1套;还收受商人廖某力房产1套及港币约60万元及其他好处。
李若虹妻子和女儿早在1997年即已移民澳大利亚,为支撑其妻女在澳洲的奢侈富足生活,李若虹敛财手段多样,受贿数额巨大。如2005年,李若虹在帮助香港超礼公司减免所欠广发银行4亿元债务之后,不久就以妻子李某玉在澳大利亚购房资金不够为由,向该公司老板刘某庆索取港币1,000万元存入其妻在香港的银行账户。李若虹除了为妻女在澳洲购有两套商品房外,还为其妻子在澳洲银行存入澳币600万元(1澳元约合0.73美元)。
文章表示,经广东省纪委调查,李若虹在任广发银行副行长、行长、董事长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440.8万元、港币408.6万元;还涉嫌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合计人民币1944.7万元、港币1,342万元、美元300万元。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长期通奸。李若虹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已涉嫌违法犯罪。
文章认为,李若虹的违纪违法事实首先凸显这样一个特征,就是权钱交易的巨大牟利性。李若虹利用个人手中操控权力在广发银行的工程项目建设、物业装修及租赁与买卖等方面施加影响力,特别是利用银行处置不良资产之机,为利益关联人谋取不当利益,然后个人索取或收受大宗物业或大笔钱款。其中仅登记在李若虹及其妻子名下的位于广州、深圳及澳大利亚的物业(含别墅)就多达6套,这还不包括以其兄弟和情妇等人名义收受和占有的房产。另外,其个人收受的贿款中仅一次性给付的就有美金300万、港币1,000万和人民币500万等多个数据。
李若虹不仅自己收受巨额贿赂,也授意家族成员如其大哥、四弟等均参与索取利益关联人的大笔钱物。他还直接授意多个家族成员以个人账户将巨额贿金化整为零,以掩人耳目。如2007年12月,李若虹收受商人张某粦贿送的深圳银湖齐明山庄价值千万的别墅一套。
文章表示,境外收受贿款成为重要的辅助方式。在香港等境外收受贿赂存入境外银行也是李若虹的惯技之一。李若虹授意情妇吕某某利用周末假日旅港之便,两次收受商人梁某港币共150万元。再就是假借炒股、炒外汇盈利为幌子收受贿赂,李若虹的情妇吕某玲仅仅提供6,000美元给港商廖某力炒股,却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以炒股盈利分红为名接受32万元的所谓“回报”,后来又以炒外汇盈利之说接受70余万元贿款。
现年61岁的李若虹(1955年7月生),籍贯黑龙江绥化。 从1990年12月起,历任广发银行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行长及行长、董事长并党组成员、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等职务。2009年7月至2013年6月,任广东省金融办副主任(正厅级);2013年6月,因病办理退休手续。
公开报道显示,2009年6月,时任广发行董事长的李若虹以健康原因和配合上级要求调动为由提出辞职申请,并被获准。而在他辞职的同一天,广发行执行董事、副行长王新因涉嫌贪污被检察机关正式逮捕。
按照广发行2007年提出的五年发展规划,李若虹的任期本应到2011年才结束。李若虹属提前去职,并且辞去了行内全部职务。李若虹随后出任广东省金融办副主任(正厅级)一职,直至2013年6月卸职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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