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沛理/公众对於肥肥和陈冠希截然相反的态度,反映了名人文化受到的时代冲击。
林沛理,《瞄》(Muse)杂志编辑总监,美国纽约Syracuse University香港中心客座教授,着有评论集《影像的逻辑与思维----从张国荣的生与死到张艺谋的真与假》、《香港,你还剩下多少----香港例外主义之死》(次文化堂出版)。
紧接着艺人不雅照片所引起的巨大文化震荡,「开心果」沈殿霞辞世在社会触发了一股来自肺腑的哀痛之情。一如悼亡之作往往就是自伤之作,我们对逝者的追思,通常夹杂着自怜。沈殿霞毕竟不是张国荣、梅艳芳、罗文或者黄沾,她令人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作品也许只是与董骠合作演草根夫妻的几套贺岁片。香港人对她的怀念,与其说是对一个有创造力和有份建构他们文化身份的艺术工作者的不舍,倒不如说是对一个已逝,甚至一去不返的「天真年代」(the age of innocence)的哀悼和最后致敬。
在那个没有人会把天真一词放进引号(quotation marks)的年代,在物质匮乏的社会环境下,人的生活比较简单,思想也比较单纯。作为一种廉价的大众娱乐模式(mode of mass entertainment),免费电视在普罗大众的日常生活中扮演了一个比「老友记」更重要、也更亲密的角色。在某种意义上,无线电视最受欢迎的「合家欢」综艺节目《欢乐今宵》,根本就是一个父慈子孝、长幼有序和几代同堂的大家庭。对於很多离乡背井,从大陆南下来港的香港市民来说,《欢乐今宵》可以说是一个在情感上充当他们大家庭的替身(surrogate extended family)。这个在当时大受欢迎、家喻户晓的节目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慰藉,并舒缓了他们思家和怀乡之苦。
对成长於上世纪六十至八十年代的香港市民,电视比其他任何大众传媒更能团结社会各个阶层,为香港提供一种黏性特强的社会凝聚力(social cohesiveness)。由此观之,沈殿霞作为香港电视在六十至八十年代中一个最有代表性的人物,她的离世自然唤起香港人无可估量的苦乐参半(bittersweet)的集体回忆。很多人说听到沈殿霞的死讯,骤觉失去一个亲人,正是这个意思。再说,沈殿霞多年来的形象有一种连贯性和一致性,这大大增强了她作为一个文化符号(cultural icon)的纯净度(purity)和清晰度(clarity)。在很多香港人的心目中,既可笑又可亲(laughable and loveable)的沈殿霞,体现的就是伟大的母爱、乐观向上的奋发精神(optimistic uplift)和一种对自己天生缺陷「照单全收」的自我包容(self-acceptance)。
倘若沈殿霞是个让本地观众暂时放下差异、彼此像对家人一样互相包容的统一性人物(unifying figure),那麽不雅照片事件主角陈冠希就是个令社会不同阶层、界别和利益团体的冲突和矛盾表面化和尖锐化,甚至将他们分裂成敌对阵营的分化性人物(divisive figure)。对香港演艺界而言,事件不啻是个「催醒电话」(wake-up call),让他们在脱离现实的自我陶醉中惊醒过来,反省一下他们一直以来在媒体以及社会大众心中的恶劣形象。的确艺人今次明显是受害者(victim),却被媒体不费吹灰之力就建构成淫乱、放荡、虚伪和破坏社会风气、毒害年轻人的加害者(victimizer);原因是本地报章以及娱乐八卦杂志的「狗仔队」,长久以来用跟踪和调查式的报道手法(investigative reporting)来揭露并且渲染艺人的道德败坏和生活糜烂。艺人的形象本来就千疮百孔,这次事件不过是进一步巩固了本地艺人在香港人心目中原本已经矮人一截的形象而已。
本地媒体当香港艺人是宜於蹂躏的对象,甚至准许捕猎的鸟兽,并不完全是小报文化所作的孽。更基本的原因是随着香港社会的多向发展和日趋富裕,电视的社会功能和所发挥的凝聚力已经大不如前。家庭作为一个社会单位的功能性(functionality)已经今非昔比,更何况「入屋」的电视节目和电视艺员。所谓名人文化(celebrity culture),本来就是一把双刃剑,公众对名人的着迷包含崇拜、羡慕、妒忌和愤懑的复杂情绪。在这个意义上,不雅照片事件引起社会人士对艺人的声讨和鄙夷,甚至在网上对他们的「恶搞」,都可以理解为社会对肆虐多年的名人文化的一种后冲和反撞(back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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