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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入亚投行 不接受3-3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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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财政部提出参加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案,行政院发言人孙立群强调,会持续推动,但如果大陆坚持依照亚投行协定第3条第3款规定,台湾不可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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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立群27日中午举行记者会,盘点10个部会提出的24项重大政策的交接案。针对财政部提出参加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案,孙立群强调,会持续推动,但如果大陆坚持依照亚投行协定第3条第3款规定,台湾不可能接受。 

2015年台湾多次表达想要参加亚投行创始“会员国”,不被大陆所接受,随后马政府积极争取以亚洲开发银行模式争取参加。  

日前,亚投行首任行长金立群表示:“台湾申请加入亚投行要按照亚投行协定第3条第3款规定,不享有主权或无法对自身国际关系行为负责的申请方,应由对期国际关系行为负责的银行成员同意,或代其向银行提出加入申请。”意即不承认台湾主权,不能以独立经济体或其他名义申请入会。 

对此,孙立群强调:“参加亚投行,3之3规定是不可能接受的,希望是3之2方式。” 

陆委会日前表示,3之2规定,亚银成员未能以签署协定生效方式加入亚投行者,可经该理事会特别多数投票同意后,成为亚投行成员。台湾为亚银会员,自可依据该规定以亚银身份申请加入,吁请亚投行正视台方参与的权益。名称将参考APEC、WTO等国际惯例,以台湾能接受的“Chinese Taipei”为底限,不接受Taipei或China等不符人民期待的名称。

在两岸关系部分,孙立群表示,货贸谈判不适合停下来,但会秉持行政院版两岸监督条例的精神,努力进行沟通。另外,陆委会列出5项重大议案包括互设办事机构,陆生纳健保、缩短陆配取得身份证年限等。 

两岸议题方面,财政部提出参加亚投行的交接案,希望持续推动。经济部提出继续推动货贸协商、加入TPP和RCEP案、半导体设计产业并购。金管会则提出放宽大陆地区投资人来台投资基金及外币债券。 

陆委会提出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订定协议处理及监督条例草案、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25条之2修正草案、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17条修正案降低陆配取得身份证年限、两岸两会互设办事机构、陆生纳健保。 

孙立群强调,货贸能谈就会谈下去,外界也不必担心会有卖台等问题,因为就算签署协议,也必须要立法院通过才能实施,秉持行政院版两岸监督条例的精神进行国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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