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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下跌:香港不起诉前廉政专员汤显明涉腐败案

香港立法会此前的调查批评汤显明损害廉政公署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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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政司宣布,由于没有合理的定罪机会,决定不对前廉政专员汤显明涉嫌贪污腐败案件提起公诉。

汤显明2012年6月卸任廉政专员后,2013年初获委任为中国全国政协港区委员,同年4月被香港审计署报告揭发他在宴请中国大陆官员时开支超标,其后媒体再挖出其他涉及北京驻港官员的违规宴请。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星期三(1月27日)说,“绝对没有”因为案件涉及北京中央驻港官员而决定不起诉汤显明,更与3月初举行的中国全国“两会”无关,希望香港市民不要有“丝毫的误会”。

香港政界与法律界对律政司的决定意见不一。在泛民主派内,既有人对不予起诉感到惊讶,也有人表示尊重。

香港民主党总干事林卓廷对BBC中文网说,律政司的处理结果让他“非常失望”和“遗憾”,可能会给政府人员与香港社会传达错误信息,损害香港市民对政府工作人员的信心。

同是民主党的立法会议员兼律师何俊仁质疑说,汤显明在案中分拆账单报销,要是发生在低级官员身上,很可能已被起诉,律政司的决定会让市民抱有疑问。

公民党籍立法会法律界间选议员郭荣铿认为律政司周详考虑了案件,尊重其决定,但希望政府能详细解释案件内容,改善对廉政专员的行为规范。

香港电台引述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说,与多年前律政司决定不起诉星岛报业集团前主席胡仙一案相比,律政司这次充分按照程序寻求独立法律意见后,作出不起诉汤显明的决定,他找不到质疑律政司的理由。

张达明还说,刑事法律不是要做道德判断,但由于外间难以得知执法部门掌握了多少证据,律政司依照证据,毫不偏私地作出起诉与否的决定,至关重要。

袁国强称,负责检察工作的律政司刑事检控科是在同时考虑了英国御用大律师卡普兰(Jonathan Caplan QC)应邀提供的法律意见后才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卡普兰御用大律师曾多次为香港律政司提供法律意见或代表特区政府出庭,他在 英国《世界新闻报》窃听案中代表原执行总编库特纳(Stuart Kuttner)出庭辩护。

袁国强说:“我相信没有人会说这一位英国御用大律师会给某些政治原因影响其独立性。”

“我们(香港律政司)不会因为有内地或者其他的政治原因,而放弃我们刑事检控工作的独立性和中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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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国强再三否定记者们提出的“政治考虑”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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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普兰曾多次代表香港律政司出庭,在英国也有承接外包起诉案件。

“延后利益”

香港审计署在2013年4月份发表的审计报告中披露,汤显明在任廉政专员期间,廉政公署社区关系处在2011年一次国际活动中的两场晚餐,其人均开支都超过了廉署内部常规所订的上限450港元(58美元;356元人民币)。

随后,香港媒体的报道与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的聆讯还披露了更多当时公款花费的细节,当中包括汤显明在中国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官员访问香港时向对方送礼。

此前,立法会的有关聆讯还发现,汤显明任内开始在官方宴会上使用茅台酒宴客,而茅台酒是中国官场常见的烈酒。

律政司星期三发表的一份详细声明指出,检方曾经考虑起诉汤显明“ 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串谋诈骗”、“索取或接受利益”、“向代理人提供利益”、“欺诈”和“经宣誓后作出虚假陈述”罪名。

声明说,香港检方与卡普兰御用大律师考虑了汤显明提供款待是否出于贿赂的目的,他是否蓄意隐瞒公款吃喝的实际开支,以及其中有否涉及不当使用公帑。

其中,在汤显明获任命为全国政协委员是否这些宴请活动的“延后利益”的问题上,卡普兰御用大律师不认为两者之间存有关系,而律政司同意有关结论。

声明说,香港特区政府所有首长级人员一律获准从事由中国中央政府委派的“无薪工作”----包括全国政协委员。卡普兰御用大律师还认为,汤显明作为部门首长,享有批准超限开支的酌情权,而当时也没有任何法规禁止饮用或购买包括茅台在内的烈酒。

此外,卡普兰御用大律师还指出,汤显明在任期间并无规章管限廉政专员在官方场合向人送礼的金额,而他本身有权管制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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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中国全国政协委员职务从来不被视为受监管的收受利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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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显明案冲击了香港廉政公署的形象。

刑事检控专员杨家雄资深大律师说,“我们决定不检控,不代表我们认同他所有的行为”,但案发时的有关法规存在灰色地带,要在毫无合理疑点之下证明他故意作出不诚实、不当行为,“就已经很困难”。

律政司的检控审查是建基于廉署本身对汤显明的调查结果。现任廉政专员白韫六星期三说,“专责小组”审查了8000份文件,传召了120个证人,已经作出了全面调查,要是证据不足,就难以强行起诉。

白韫六同时说,汤显明部分任期的身份是借调至廉署的政府公务员,因此会将其相关期间的“违规但无违法”行为交予港府公务员事务局处理。

曾在廉署任职调查主任的民主党总干事林卓廷对BBC中文网说,民主党将寻求律政司公开整份法律意见。此外,他认为这起案件涉及重大公众利益,廉署有责任公开其内部调查结果,包括对个别涉案人员的查处结果。

习近平就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后,于2012年12月出台“中央八项规定”,其后再出台涉及公款吃喝、款待等的“六项禁令”。香港廉署在汤显明事件后也出台一些新措施,例如禁止在公务宴请时饮用烈酒,要求外访人员避免参加接待单位安排的旅游活动等。

林卓廷慨叹说,中共已不止一次推行反贪整风运动,他一向质疑这些运动的成效,而中国内地与香港的政经交往频繁,内地的贪污文化“多少也会对香港有所影响”。

林卓廷对BBC中文网说:“现在首要的是‘做好自己’。香港的官员要搞清楚自己的角色。”

“你受的(薪水)是香港的公帑,你是香港的公仆,要是你有任何的职务需要,得跟内地官员接洽,就只能用最恰当、最合理的方式来做。”

“我觉得得给香港的官员发出一个清晰的信息----尤其是给高层官员----跟内地人员的交往不可以受到他们那种贪腐、豪饮豪吃、滥权的文化所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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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上台后推行“八项规定”等措施限制公款吃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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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廉洁排名下跌,但廉政公署强调香港贪污腐败情况并未恶化。

评分下跌

在律政司宣布不起诉汤显明之际, 跨国反腐败组织透明国际发表了新一年清廉指数,其中香港排名下跌一位至第18位,比汤显明案案发前的2012年排名下跌了四位。

廉政公署发表声明说,虽然排名下跌,但“整体评分上升反映香港的贪污情况保持平稳,并没有恶化迹象,而香港继续享有清廉守正的公务员队伍,以及公平的营商环境”。

香港廉署称:“个别前任高级政府官员及上市公司高层先后被起诉,正好彰显香港反贪机制的成效。”

“社会对贪污行为深痛恶绝,而不论涉案者背景、身分和地位,廉署也一直严谨执法,不偏不倚全力地打击贪污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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