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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张翠云在看守所绝食288天后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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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月30号)下午,山东省青岛市李克梅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我母亲张翠云看守所绝食288天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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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看守所的张翠云)

1月29日下午,青岛城阳法院联合青岛城阳区城阳街道小寨子村委张雪亮,未经家属签字同意,将实名举报村官遭关押青岛第三看守所的张翠云下达书面取保候审,强行接出。

至此,66岁张翠云在看守所被羁押并绝食288天后,未经家属签字未做体检,此案也未有任何说法得情况下取保候审,其体重下降40斤,被强行送回家中。

张翠云是因青岛市城阳检察院检察官李卓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诬陷她容留他人吸毒而遭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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